临时用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可参照《巴中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执行,临时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费按占用时间逐年补偿,补偿标准可参照征地青苗补偿标准测算,原则上占用耕地不宜低于2500元/亩·年,占用其他土地不宜低于耕地标准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