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家口镇2025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各党(总)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
现将《江家口镇2025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家口镇2025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2025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压责任、夯基础、抓基层、强队伍、建机制,坚决杜绝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25年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以提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森林防灭火意识为前提,以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制为关键,以加强森林防灭火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为基础,以严厉查处违规用火为保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提高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宣传教育、火源管理、队伍建设、设施建设、专业扑救、考核奖惩等体系,不断提高组织指挥、基础保障、信息通畅和依法治火的能力,力争不发生一般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确保扑救火灾中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防火意识。各村(居)、镇级各部门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首要任务和第一道防线来抓,一是突出宣传重点。采取大规模、全覆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主动占领宣传主阵地,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做到防火宣传进村入户,不留死角。二是丰富宣传形式。采取召开会议、设置固定宣传牌、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大张旗鼓地为森林防灭火工作造舆论、造声势,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森林防火重要性的认识;学校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安全防火常识的教育,形成学校教育学生、学生告诉家长、家长教育学生的良性循环,积极正面引导,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拓展宣传广度。深入普及防火法律法规、火源管理规定、安全避险知识,使广大群众对森林防灭火工作有较为全面地认识和了解,充分调动防火积极性,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四是确保宣传实效。各村(居)要充分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宣传森林防灭火形势的严峻性、森林火灾后果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营造出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结合对火灾、火警的查处和宣传,对违法犯罪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二)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一要落实村(居)主要责任人负责制。防火期内,各村(居)常职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防火期内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亲自抓研究部署、亲自抓检查落实。二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灭火目标责任书。镇人民政府与村(居),与护林员,村(居)与农户、山林承包经营者层层签订责任书,对防灭火重点时期实行镇领导、镇级干部包村(居),村(居)常职干部和护林员包山头、包林片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三要落实责任追究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实行责任追究,并将各村(居)防灭火工作落实情况纳入2025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三)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火扑火能力。镇人民政府将加大对扑火机具、宣传标牌等防灭火基础设备、设施建设的投入;确保重要节日期间“不冒烟”;在每一个进山路口安排两名常职干部,要求“守好岗、不脱岗”;在森林防火期内进行封闭管理,实现“围住山、卡住口”的防火目标。
(四)强化队伍建设,提高防范和扑救能力。各村(居)要建立45岁以下民兵、志愿者为主要成员的30-50人的应急扑火队伍,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要科学划分责任区域,明确界定工作职责,对每名生态护林员实施严格的定岗定责管理,坚决杜绝脱岗、上岗不出力等问题的发生,在防火期,村(居)常职干部必须做到守住路口、收缴火种、进山登记等措施。
(五)强化火源管理,坚决遏制火灾的发生。要强化林区野外火源管理。火源管理要坚持疏、导、堵相结合,突出重点部位,把握重点时期,抓住关键环节,管住重点人员,要把林区坟地、景区和林地边缘区作为防控的主战场,在防火期内,严格落实进山车辆人员登记制度,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痴、呆、傻等特殊群体要落实专人监护;加大监测巡查密度,对重要地段、区域要重点防范,确保万无一失。严禁在林区和林地边缘地带吸烟、燃放鞭炮、野炊、烧荒等用火。对违反规定的,严格按《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巴中市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开云体育赞助ac米兰队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中元节等森林防火重点时期,要加强对墓地等关键区位的管理,以鲜花换纸的方式进行文明祭祀,并做到严防死守,防止人为火灾发生。
(六)强化执纪问责,确保信息畅通。进入防火期,要克服侥幸、麻痹的思想,时刻保持临战状态。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村(居)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杜绝出现脱岗、漏岗现象,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出现火情,镇村两级领导必须亲临现场指挥,要在十分钟之内将时间、地点、方位、进山路线等情况及时上报,对贻误时机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发现火情,迅速出击,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各村(居)要协助公安部门在火情发生后,将失火时间、地点、面积、受害树木、参加扑救领导及人员数量等情况,书面报防灭火指挥部,以便公安部门查处。
(七)抓好扑火安全工作,把损失和不良影响降到最低。各村(居)、镇级各部门要早熟悉、早准备,全面落实扑火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后勤保障和应急、善后处理等工作,一旦发生火情,要迅速按照预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展开工作。在扑救工作中,一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首位。在扑火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火灾扑救中各种不利条件,提早制定各项应对措施,科学组织扑救,正确处理好保障人民群众、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关系,不得动员残疾人员、未成年人和老年人参加扑火,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八)加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坚持依法治火,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派出所要从第一把火查起,一查到底,将火灾肇事者绳之以法;对顶风作案、无视防火法律法规的人员,一定要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对重大和有影响的森林火灾案件,要快侦快办,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并在全镇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