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梁镇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宅基地管理村级协管员及其职责的通知
2024-11-20 17:02
来源: 三十二梁镇人民政府
作者:党政综合办公室各村(居)委会:
为加强全镇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改善农村整体面貌,进一步推进农村宅基地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经研究决定,现将三十二梁镇农村宅基地管理村级协管员名单及职责通知如下:
一、农村宅基地管理村级协管员名单
孙 敏为锣乐村宅基地管理协管员;
杨 育为向阳村宅基地管理协管员;
李朋杰为迎凤村宅基地管理协管员;
杨小壮为黄桷村宅基地管理协管员;
何 政为长林村宅基地管理协管员;
刘建远为中嘴村宅基地管理协管员;
孙 毅为柳林村宅基地管理协管员;
孙江楼为石垭社区宅基地管理协管员;
刘小云为龙尾社区宅基地管理协管员。
二、农村宅基地管理村级协管员职责
(一)村级组织负责按照民主管理程序做好本集体组织农户宅基地和建房的申报、审查、使用等有关工作。负责审查经村民小组讨论后提交的农户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农户申报宅基地的土地类别、人口、享受面积等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拟建房用地选址点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用地建房户相邻权利人意见等;组织村民小组召开会议议定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且审查合格的签署意见,报送镇人民政府审核审批。加强村民住宅用地建房全程监管,做好农村宅基地和建房信访纠纷调处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早发现早报告等工作。
(二)负责本村(居)农民宅基地建房申请资格初步审查,协助其准备各项材料,收集整理归档代办上交。
(三)负责本村(居)农民宅基地申请报建、现场勘测、开工查验、过程监督、实地验收等各个环节的把关审查。
(四)负责本村(居)违法建设日常巡查、违法行为发现、制止、报告。
(五)负责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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