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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镇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2025-09-17 09:25
 来源: 开云体育足球官网灵山镇人民
 作者:灵山镇信息发布员


为持续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统筹推进我镇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开云体育足球官网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平昌府办函〔2025〕40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目标任务。根据县级工作要求2025年我镇不再固定农村危房改造年度任务,动态化开展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充分利用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对监测发现的住房安全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度,将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全部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等政策保障范围,做到发现一户、保障一户。

(二)完成时限。严格执行“户申请一村评议一镇审核一县审批”项目流程,落实保障对象公示制度,将保障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结果在村务公示栏进行公示,强化群众监督作用,申请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户不得晚于2025年10月底完成改造。

二、实施对象范围

(一)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对象范围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以下简称“六类对象”)。

(二)再次纳入政策对象。对于以往年度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再次形成危房且符合“六类对象”条件的农户。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或地灾避险搬迁等其他住房政策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三、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为原则,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采取分类分档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

(一)维修加固到户补助标准:0.5万元/户。

(二)重建或新建到户补助标准:2.5万元/户。

四、申报审批

农村危房改造由农户本人向所在村(居)委会主动提出申请,因失能失智等无法自主申请的特殊困难对象,所在村(居)委会应当帮助其提出申请。针对再次纳入政策保障的对象,经镇、村两级研判和现场核实后,需提供再次形成危房的佐证材料。

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初审评议通过后,将农户信息录入审批系统申报提交,由镇级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房屋危险情况评定,难以评定的可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镇级审核后提交县级审批,所有审批流程通过四川省“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进行。

镇建管站对农户的基本信息、危房情况进行审核;镇民政办、振兴办对申报对象的身份是否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要求进行审核;建管站做好日常施工监管,组织竣工验收。

五、具体实施

农户是实现其住房安全的责任主体,农户应充分参与改造方案选择、筹措资金、投工投劳、施工过程质量监督与竣工验收等过程,鼓励就地取材降低建设成本,因户施策、一户一策,据实细化改造内容。实施过程中,农户应委托经培训合格的乡村建设工匠、具有执业资格的建造师或者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规范签订施工合同,明确质量责任和保修条款,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安全要求。

(一)维修加固方式。一是排危加固。对房屋危险部位特别是承重结构(包括基础、墙体、柱、梁、屋面等)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的,进行维修加固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房屋改造后满足《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建办村函〔2018〕172号)相关要求。二是功能配套。按照人畜分离要求,结合县域农村住房配套实际,实施改厨改厕。三是提升环境。进行宅前院后排水边沟整治,确保水流通畅。

(二)拆除重建方式。对于原住房危险程度严重或改造维修价值不高的,根据农户意愿可采取原址重建或选址新建,原危房应当由农户自行拆除或统一组织拆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各村(社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系列安排部署,坚持“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的总体思路,确保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落地见效。

(二)强化组织保障。以“辖区负责、行业监管”为原则,各村(社区)要强化责任意识,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动态监测机制。对于监测发现的住房安全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度,解决一户,销号一户,确保所有保障对象住房安全。

(三)认真落实“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严格执行全流程的“一卡通”农村危房改造阳光审批,落实各环节职能职责,各村(社区),要落实专人负责平台申报工作,确保全面落实线上阳光审批和资金发放。

(四)加强实施过程监管。一是强化技术指导与监督。镇建管站要按照《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落实日常巡查与监管等职责,确保改造后房屋质量安全。镇政府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施工现场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加强房屋建设、改造技术指导。二是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危房改造竣工后,各村(社区)要及时报告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县住建局对验收通过对象进行抽查。三是加强档案信息系统管理。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危房改造“一户一档”台账,特别是“六类对象”身份类别证明材料要完备,要及时将危房改造对象信息和房屋改造情况录入信息系统,并对信息录入的准确性负责。

(五)做好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宣传,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户主动申报,积极参与,并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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