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水镇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方案(2024—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会议及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不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促进涵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做多增量、优化存量、壮大体量、提升质量”为目标,按照“市场配置、政府引导、产业引领、行业培育、要素支撑”的原则,推动涵水市场主体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二、工作目标
市场主体总量大增长。市场主体活跃度持续提升,主体数量稳步增长,到2027年,全镇市场主体总量实现新突破。
市场主体质量大提升。企业总量实现新跃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得到新提升。
三、重点任务
按照“管属地就要抓经济” “管行业就要抓发展”要求,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市场主体培育工作,各行业单位(部门)负责本行业企业的培育壮大工作。
(一)抓好重点行业企业培育。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延伸产业链条、拓展配套服务,深入实施优势企业增量行动,围绕农林牧渔及辅助性活动业,培育壮大一批农业企业;围绕批发、零售以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培育壮大一批服务业企业;围绕物业管理、中介服务、租赁经营以及建筑装饰装修,培育壮大一批建筑房地产企业;围绕休闲娱乐、旅游观光、康体养生、文艺演绎、赛事举办、文化创意、影视制作等活动,培育壮大一批文旅类企业;围绕交通运输、仓储物流,培育壮大一批交通运输和仓储物流类企业;围绕医院、医养、医疗卫生,培育壮大一批医疗卫生服务业企业;围绕金融改革、资本市场、金融信息服务,培育培优一批金融业企业,不断壮大企业总量。
(二)抓好涉农市场主体培育。支持农业服务型企业、服务专业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竞相发展。鼓励“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融合发展新模式,把长期稳定务农的小农户、规模户加快培育成为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引导和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抓好个体工商户培育。聚焦批发零售业、商务服务业,以涵水场镇核心商圈为载体,巩固商业配套,拓展服务功能,打造消费新场景,大力发展夜市经济、小店经济、广场经济,积极引导流动摊贩进入固定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引导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办理相关证照。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科技人员等自主创业兴业。支持电商产业发展,鼓励异地电商平台中的本地市场主体线下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四)抓好市场主体质量提升。优化要素配置,强化资源整合,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鼓励企业通过股权改造、股权投资、授权经营等形式,对产业相近或关联企业进行兼并重组,组建企业集团,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和产业链韧性。加强优质企业培育,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并在资质升级、创先争优、技术创新、产值入统、促进就业等方面依法依规给予财政资金奖补(政策支持)。探索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建立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名特优新”名录库,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个转企”,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奖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政府引导+部门协作+市场主体”的联动体系,各村(社区)要落实好属地责任,统筹力量推动本辖区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相关单位(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抓好本行业领域企业培育工作,加强对各辖区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的指导,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在政策、资金、要素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形成工作合力。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村(社区)、各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市场主体培育工作责任,按年度细化本行业、本领域、本辖区市场主体培育工作举措,建立重点计划、培育扶持政策、评估评价体系、季度工作报告等工作制度。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各单位(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企业微信、群众大会、院户会等方式,加大对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和政策解读,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为市场主体培育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严格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统筹量高效精准做好市场主体培育工作,丰富政策供给,创新服务措施,优化市场主体结构,提升企业占比。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要以“抢前争先”劲头推动市场主体实现质量齐升,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