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兴镇2025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突发性洪涝灾害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和救灾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用于镇域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四)编制原则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公众参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
坚持依法防洪、以人为本、科学防控、突出重点、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以防洪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
二、辖区概况
(一)自然特征及洪涝风险分析
西兴镇位于开云体育足球官网西南部,距县城40公里,幅员85.9平方公里,辖12个村2个社区、101个村民小组11668户33000人。耕地面积3.9万余亩,河流4条,全长50.09公里,小(二)型水库11座,山坪塘255口,集中供水工程8处。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具有冬暖春旱、夏热、湿度大、云雾多、无霜期长、秋多绵雨、冬短夏长,盛夏连晴、高温多伏旱等气候特点。流域内四季分明,气候较温和,降雨较充沛,但年内分配和时空分布不均,夏秋降雨集中,易发生暴雨灾害,雨季集中在6~9月。
(二)灾害风险源分析
西兴镇绝大部分水利工程建于五六十年代,由于当时设计标准低、施工条件差、技术落后,加之运行时间过长、病害多,主要可能发生:一是溢洪道边墙垮塌或山体滑坡堵塞溢洪道,导致洪水不能正常排出,库内水位猛涨,导致垮坝事件发生;二是放水设施无法正常打开,导致无法降低库水位;三是监测观测不到位,无法及时排除险情。四是降雨量少,土壤湿度下降;五是气温偏高,土地水分加速蒸发。
(三)灾害防御体系
根据西兴镇实际,建成以下防御体系:一是设立水位监测哨。磴子河设立3个水位监测点,每个监测点落实监测人员2人。二是建立信息体系。对辖区内的山坪塘、水库、地质灾害点等防汛信息建立数据库,每个点落实专门巡查人员。三是完善防灾救灾体系。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建立应急抢险队、储备防汛物资等。四是明确防洪排涝项目。共有各类水利工程274处,其中小(二)型水库11座。五是建立洪水预警报警系统。对8座小(二)型水库设有水位标尺,部分水库已安装在线雨量监测器,24小时实现动态监管。
(四)重点防护对象
一是南斯村、皇家山村光明河等沿河居民。二是移民后扶工程、山坪塘整治等在建工程。三是辖区内所有水库、山坪塘等水利工程。四是辖区内重点产业基地(如肉牛、生猪、花椒、茶叶等)。
三、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西兴镇人民政府设立西兴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简称镇防指办),负责组织、指挥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为西兴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任指挥长,分管安全的副镇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分管水务副镇长任副指挥长,镇级各部门、卫生院、中小学校、电管所、通信公司、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村(社区)设立防汛抗旱工作小组,由联村领导任组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副组长,在镇指挥部的领导下,具体组织防汛抗旱抢险工作,编制本村的防汛抗旱预案。
2.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1)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防洪抢险预案,并按照预案要求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灾害的发生情况,统一部署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抢险救灾工作中发生的争议事项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在西兴辖区内紧急调用、分配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及占用场所,抢险救灾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4)根据灾害情况,确定灾害可能危害的范围和程度,及时组织灾害范围内的人员和物资疏散。
(5)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进行抢险救灾、人员受灾情况、财产损失统计、救灾物资分发等各项工作,并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安抚和善后工作。
(6)适时发布公告,把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范围、程度、灾害发生后采取的抢险救灾措施以及抢险救灾结束后的各类统计数据公布于众。
(7)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监督各预案的演练实施情况,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二)各村(社区)设防汛抗旱工作小组
各村(社区)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由村委干部、基层民兵及村民代表组成,在西兴镇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指挥本村(社区)防汛抗旱工作,办事机构设在各村(社区)办公室。
(三)应急抢险队伍
镇应急防汛抗旱抢险队伍以镇干部、相关部门抽调人员、民兵应急队员为主,组建综合性专业防汛抗旱抢险队伍,同时各村(社区)组建应急防汛抗旱抢险队伍。紧急汛情下,各防汛抗旱抢险队伍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动。
按照“自救为主,外援为辅”的原则,各村(社区)组建应急防汛抗旱抢险队伍。开展汛前检查、防汛抗旱准备、排查隐患、汛中抗洪抢险、抗灾自救、灾后水毁修复和恢复生产。在紧急情况下(如遇超标准洪水与外界推动联系等),按照“以人为本,全力救灾”的原则,迅速组织群众就近、就高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所有应急防汛抗旱抢险队伍都要服从大局,服从指挥,服从调度,在接到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抢险救灾指令后,必须在2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集结,并按预案的设置方案,调动路线,抢险任务规定投入抗洪抢险战斗,确保召之即来,来则能战,战之能胜。
四、预防预警机制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1.气象水文信息
(1)气象信息:气象信息主要包括当日降水量及上游降水量,预防中、短期降水量,未来天气形势分析,其他相关气象信息。
(2)水文信息:水文信息主要包括降水量、水位、流量及其变化趋势,以及洪峰水位、流量、预计出现时间等水文特征值。
2.水库信息
水库信息主要包括:坝上、坝下水位及库容;入库、出库流量及变化趋势;挡水建筑物调度及运行状况;若发生险情要形象描述险情状况及采取的抢险措施,负责处理险情的行政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应急通信联络方式等内容。
水库超汛限水位后,水库管理责任人、值班人应按照规定,增加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道等巡查次数;增加大坝安全监测设施观测频次,做好记录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安全状态下,水库值班人按规定向镇防指和水务站报告情况,当发现险情或建筑物运行异常时,应立即报告镇防指和水务站。
3.洪涝灾害信息
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受灾人口及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水毁情况;蓄水和供水情况;灾害对居民住房、农村人畜饮水、农业生产、林牧渔业、水力发电、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灾害发生后,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及时收集洪涝灾害动态信息,按规定报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重大防汛行动情况应及时上报。
4.旱情信息
镇防指办负责旱情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镇应急办、水务站、农业站、各村(社区)加强旱情监测,掌握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灾范围、受灾人口、损失以及对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
5.灾情信息
镇级各部门、各村(社区)负责灾情收集、核实、上报。发生人员伤亡、失踪和重大财产损失应在20分钟内初报镇应急办,同时开展灾情核实。
6.会商研判
镇防办组织镇相关部门、派出所等共同会商,分析研判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趋势并及时通报。
(二)预警行动
1.预防预警行动总体要求
各地要建立健全防洪指挥机构,落实防洪队伍,检查维护防汛抗旱工程设施,储蓄足够防汛抗旱物资,保证通信畅通。
2.气象水位预警
当预警灾害性天气,由党政办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当预报将发生严重洪灾时,镇防指应提早预警,通知各村(社区)、相关单位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做好应对准备。
3.洪水灾害预警
(1)当水库、山坪塘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大流量排洪或出现较大险情时,水库、山坪塘管理人员应及时向水库、山坪塘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镇水务站报告,同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水库、山坪塘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向下游居民预警。
(2)当遇到特大暴雨、洪水可能导致溃坝时,水库、山坪塘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向溃坝后可能淹没范围内的群众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4.水库预警
(1)王家湾、群力、响岩子、滑石板、刘家沟、三队、上游、阙家沟水库虽已达到排洪标准,大坝稳定性较高,基本上能抵御五十年一遇的洪水冲刷。防洪责任仍十分重大,一旦出现险情及时向下游居民预警、组织转移和撤离,储备防汛物资。
(2)工农、新和、槽子口水库虽已达到排洪标准。大坝稳定性较高,基本上能抵御百年一遇的洪水冲刷。防洪责任仍十分重大,一旦出现险情及时向下游居民预警、组织转移和撤离,储备防汛物资。
(三)预警系统
建立通信及信息传输系统,水、雨情自动测报系统是防汛抗旱指挥部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工程自身和库区上、下游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因此新和水库、上游水库、工农水库、槽子口水库、阙家沟水库、群力水库、王家湾水库、响岩子水库、滑石板水库、三队水库、刘家沟水库必须在大汛前,落实一个专人值班,在暴雨期间应24小时驻守,确保通信24小时畅通,以利于随时掌握水情情况和向镇防指办汇报。
(四)预警分类分级
预警按照气象、水利相关行业标准分为暴雨、干旱两类预警。暴雨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蓝色预警(Ⅳ级)、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红色预警(Ⅰ级)四个等级,干旱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划分为蓝色预警(Ⅳ级)、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三个等级。
4.1暴雨预警
1.暴雨预警
(1)蓝色预警(Ⅳ级)
预计未来24小时我镇30%以上村(社区)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且局部有超过100毫米的降雨。
(2)黄色预警(Ⅲ级)
过去24小时我镇30%以上村(社区)连续出现日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过去48小时我镇30%以上村(社区)连续出现日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且局部有超过250毫米的降雨。
(3)橙色预警(Ⅱ级)
过去48小时我镇30%以上村(社区)连续出现日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影响严重,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我镇30%以上村(社区)将出现250毫米以上降雨。
(4)红色预警(Ⅰ级)
过去48小时内全镇30%以上村(社区)连续出现日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并有日雨量超过250毫米的降雨,影响特别严重,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
4.2干旱预警
4.2.1蓝色预警(IV级)
(1)全镇50%以上村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2)镇内大部分农田出现轻度干旱,土壤表层开始干裂,但作物生长受到轻度影响。
(3)镇内河流、水库、塘等水体水位下降至正常蓄水位以下。
(4)镇内部分水井、机井等水源地水量减少,但尚能满足基本生活用水需求。
4.2.2黄色预警(III级)
(1)全镇大部分地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且至少全镇30%以上村达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影响严重,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2)镇内大部分农田出现中度干旱,土壤干裂严重,作物生长受到明显影响,部分作物叶片开始枯萎。
(3)镇内河流、水库、塘等水体水位持续下降,部分水体接近死水位,蓄水能力明显降低。
(4)镇内部分水井、机井等水源地水量明显减少。
4.2.3橙色预警(II)级
(1)全镇大部分地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且至少全镇50%以上的村达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影响严重,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2)镇内大部分农田出现严重干旱,土壤严重干裂,作物生长受到严重影响,部分作物枯死。
(3)镇内河流、水库、塘等水体水位持续低落,大部分水体处于死水位以下,蓄水能力严重不足。
(4)镇内大部分水井、机井等水源地水量严重不足,生活用水困难加剧。
4.3预警信号
由灾害地发生村(社区)用电话、手机、广播、敲锣和人工发布紧急通知,派专人对受灾对象和洪涝淹没区域进行24小时值班监测,用电话(人工)每两小时向指挥部和村委会汇报一次地质灾害体的动态变化情况,在危险区周围设立警示标志。
4.4预警对象
根据预警级别明确预警对象,其中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医院、在建工地、居民聚居点、地质灾害点等特定区域和场所进行针对性预警,对社会公众进行广泛性预警。
4.5信息反馈
承担应急处置职责的相关部门(单位)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应及时向发布预警信息的单位反馈接收结果,同时报送处理情况。
4.6预警行动
4.6.1预防预警行动总体要求
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时,镇防指副指挥长组织会商调度;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时,镇防指指挥长组织会商调度。预警信息发布后,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村(社区)要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协调联动的原则,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4.6.2暴雨预警响应
当县气象局发布暴雨预警后,镇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应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预警响应。
镇防办组织镇防指成员单位对暴雨预警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进行会商研判,确定是否启动暴雨预警及等级。
4.6.3干旱预警响应
当县气象局发布干旱预警后,镇级相关部门(单位)、各村(社区)应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预警响应。
五、应急响应
(一)防汛应急响应
5.1.1防汛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西兴镇实际情况,防汛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四级防汛应急响应、三级防汛应急响应、二级防汛应急响应、一级防汛应急响应。
1.四级防汛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和程序
当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情形之一,镇防指副指挥长召集镇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开展会商研判后提出应急响应建议,报镇防指指挥长批准后,镇防办以镇防指名义启动四级防汛应急响应。
1)暴雨预警:县气象局发布黄色预警或连续2天发布蓝色预警。
2)一条以上主要支流全线发生超警戒水位的洪水。
3)任意一座山平塘水位距离坝顶小于50cm。
4)任意一座小(二)水库水位达到设计洪水位。
5)发生面积大于50亩的涝灾。
6)其他:其他需要启动四级防汛应急响应的情况。
(2)响应行动
召开会商工作会。镇防指副指挥长主持召开会商调度会,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3)解除响应
当灾害已经或趋于结束时,镇防指副指挥长组织开展会商研判,后提出响应终止建议,报镇防指指挥长批准后,由镇防办以镇防指名义解除四级防汛应急响应。
2.三级防汛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和程序
当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情形之一,镇防指副指挥长召集镇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开展会商研判后提出应急响应建议,报镇防指副指挥长批准后,镇防办以镇防指名义启动三级防汛应急响应。
1)暴雨预警:县气象局发布橙色预警或连续2天发布黄色预警。
2)二条以上主要支流全线发生超警戒水位的洪水。
3)任意三座以上山坪塘水位距离坝顶小于50cm,任意一座山坪塘水位距离坝顶小于10cm。
4)任意一座小(二)水库水位达到校核洪水位。
5)发生面积大于100亩的涝灾。
6)其他:其他需要启动三级防汛应急响应的情况。
(2)响应行动
召开会商调度会。镇防指副指挥长主持召开会商调度会,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3)解除响应
当灾害已经或趋于结束时,镇防指副指挥长组织开展会商研判后提出应急响应建议,报镇防指指挥长批准后,镇防办以镇防指名义解除三级防汛应急响应。
3.二级防汛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和程序
当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情形之一,镇防指指挥长召集镇相关部门、各村(社区)负责人开展会商研判后提出应急响应建议,报镇防指会议通过后,镇防办以镇防指名义启动二级防汛应急响应。
1)暴雨预警:县气象局发布红色预警或连续2天发布橙色预警。
2)一条主要支流发生超保证的洪水。
3)任意五座以上山坪塘水位距离坝顶小于50cm,任意三座山坪塘水位距离坝顶小于10cm,任意一座山坪塘即将发生漫坝。
4)任意一座小(二)型水库水位离坝顶小于50cm。
5)发生面积大于200亩的涝灾。
6)其他:其他需要启动二级防汛应急响应的情况。
(2)响应行动
召开会商调度会。镇防指指挥长主持召开会商专题会,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镇防指指挥长、受灾区域联村领导、镇应急办主任赶赴受灾区域建立前方指挥部,并统筹指挥前方受灾区域抢险救援。
(3)解除响应
当灾害已经或趋于结束时,镇防指指挥长组织开展会商研判后提出应急响应建议,报请县防指会议通过后,由镇防办以镇防指名义解除二级防汛应急响应。
4.一级防汛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和程序
当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情形之一,镇防指指挥长组织镇相关部门开展会商研判后提出应急响应建议,经镇防指会议通过后,镇防办以镇防指名义启动一级防汛应急响应。
1)暴雨预警:县气象局发布红色预警或连续2天发布橙色预警。
2)两条以上主要支流发生超保证的洪水。
3)任意10座以上山坪塘水位距离坝顶小于50cm,任意五座山坪塘水位距离坝顶小于10cm,任意三座山坪塘即将发生漫坝。
4)任意一座山坪塘发生漫坝,面临垮坝、溃坝风险。
5)任意一座小(二)型水库水位离坝顶小于10cm,面临漫坝风险。
6)发生大于500亩的洪灾。
7)其他:其他需要启动一级防汛应急响应的情况。
(2)响应行动
召开会商调度会。镇防指总指挥主持召开会商专题会,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镇防指指挥长、受灾区域联村领导、镇应急办主任赶赴受灾区域建立前方指挥部,并统筹指挥前方受灾区域抢险救援。
(3)解除响应
当灾害已经或趋于结束时,镇防指指挥长组织开展会商研判后提出应急响应建议,报镇防指会议通过后,由镇防办以镇防指名义解除一级防汛应急响应。
(二)抗旱应急响应
5.2.1抗旱应急响应
抗旱应急响应分级
抗旱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四级抗旱应急响应、三级抗旱应急响应、二级抗旱应急响应、一级抗旱应急响应,具体分类见干旱灾害分级。
干旱灾害分级
单位:万亩、万人
干旱 类型 |
时段 |
特别重大 |
重大 |
较大 |
一般 |
||||
干旱 类型 |
时段 |
作物 受灾 面积 (I) |
因旱 饮水 困难 人数 (N) |
作物受 灾面积 (I) |
因旱 饮水 困难 人数 (N) |
作物 受灾 面积 (I) |
因旱 饮水 困难 人数 (N) |
作物 受灾 面积 (I) |
因旱 饮水 困难 人数 (N) |
冬干 |
11月21日~ 2月28日 |
I> 0.5 |
N≥0.4 |
0.1< I≤0.5 |
0.2≤N<0.4 |
0.04< I≤0.1 |
0.01≤N <0.2 |
0.01< I≤0.04 |
0.0043≤N<0.01 |
春旱 |
3月1日~ 5月5日 |
||||||||
夏旱 |
4月26日~ 7月5日 |
||||||||
伏旱 |
6月26日~ 9月10日 |
||||||||
场镇 干旱 |
连续15天供 水保障率 ≤75% |
75%<连续15 天供水保障率 ≤85% |
85%<连续15 天供水保障率 ≤90% |
90%<连续 15天供水保 障率≤95% |
说明:1.作物受旱面积:指在田作物受旱面积。受旱期间能保证灌溉的面积,不列入统计范围;
2.因旱饮水困难人数:指由于干旱导致基本生活用水量低于35 升/(人·天),且持续 15 天以上的人口数。
1.四级抗旱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和程序
当出现一般干旱灾情时,镇防指副指挥长组织开展会商研判后提出应急响应建议,报镇防指指挥长批准后,由镇防办以镇防指名义启动四级抗旱应急响应。
(2)响应行动
根据县气象局监测预报,发布干旱预警。镇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各司其职。
(3)解除响应
当灾害已经或趋于结束时,镇防指副指挥长组织开展会商研判后提出应急响应建议,报镇防指指挥长批准后,由镇防办以镇防指名义解除四级抗旱应急响应。
2.三级抗旱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和程序
当出现较大干旱灾情时,镇防指副指挥长组织开展会商研判后提出应急响应建议,报镇防指指挥长批准后,由镇防办以镇防指名义启动三级抗旱应急响应。
(2)响应行动
根据县气象局监测预报,发布干旱预警。镇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各司其职。
(3)解除响应
当出现较大干旱灾情时,镇防指副指挥长组织开展会商研判后提出应急响应建议,报镇防指指挥长批准后,由镇防办以镇防指名义解除三级抗旱应急响应。
3.二级抗旱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和程序
当出现重大干旱灾情时,镇防指指挥长组织开展会商研判后提出应急响应建议,报镇防指会议通过后,镇防办以镇防指名义启动二级抗旱应急响应。
(2)响应行动
根据县气象局监测预报,发布干旱预警。镇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各司其职。
(3)解除响应
当出现较大干旱灾情时,镇防指指挥长组织开展会商研判后提出应急响应建议,报镇防指会议通过后,镇防办以镇防指名义解除二级抗旱应急响应。
4.一级抗旱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和程序
当出现特别重大干旱灾情时,镇防指指挥长组织开展会商研判后提出应急响应建议,报镇防指会议通过后,镇防办以镇防指名义启动一级抗旱应急响应。
(2)响应行动
根据县气象局监测预报,发布干旱预警。镇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各司其职。
(3)解除响应
当出现较大干旱灾情时镇防指指挥长组织开展会商研判后提出应急响应建议,报镇防指会议通过后,镇防办以镇防指名义解除一级抗旱应急响应。
六、后期处置
6.1灾后救助
发生重大灾情时,镇人民政府负责灾后救助工作。由镇防指成立灾后救助组,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灾后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2抢险物资补充
由西兴镇财政所负责,镇应急办清点统计,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抗旱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6.3损毁工程修复
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农田水利以及防汛抗旱专用通信设施,由对应的镇级单位(部门)牵头,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6.4灾后重建
由西兴镇人民政府统筹,各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组织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提高标准重建。
6.5保险与补偿
宣传鼓励滑坡危险区、易旱区的村民根据自身实际购买保险,预防重大损失。国家补偿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6.6调查与总结
响应结束后,镇防指对本次防汛抗旱处置工作进行定性、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形成评估报告报县人民政府。
七、附则
7.1奖励与责任追究
防汛抗旱是每个单位和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义务。一旦紧急汛(旱)情发生,各级各部门(单位)必须总动员,全力以赴投入防汛抗旱抢险中。根据《防洪法》《抗旱条例》等相关条款规定,对在防汛抗旱抢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以晋级升职、记功等方式予以重奖;对在防汛抗旱抢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上报追认为烈士;对在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违抗防汛抗旱指令、临阵脱逃,拒不执行防汛抗旱调度、肆意破坏防汛抗旱抢险工作,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严重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
7.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西兴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解释。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如无特殊情况,本预案原则上两年修订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