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兴镇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应对农业机械在田间、场院、乡村机耕道上作业、行驶、停放时发生碰撞、碾压、翻覆、起火、爆炸等造成的人、畜伤亡或者机具、物品损毁等突发性农机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确保农村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农机行业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在道路以外的农业机械在作业或者转移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等事件。
二、农机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镇人民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镇级有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为成员的农机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辖区内发生的农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三、职责及任务
1.及时汇报
及时掌握我镇农机安全事故动态,按要求和程序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农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情况。快速、准确地向上级领导提供可靠的农机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情况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
现场救援指挥以属地为主。农机事故发生后,农业农村部门与先期抵达现场的救援力量组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拟定现场抢救和紧急处置措施,协调事故处置过程中的各类事务,及时向本级及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处置进展。
3.综合协调组
综合协调组具体负责与镇政府及应急、公安、卫健、财政、民政、宣传等部门的协调工作,保证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4.现场救援组
现场救援组具体负责保护现场、组织抢救伤员及其财产,事故涉及危化安全隐患(或次生灾害)的,协助属地村(社区)及相关部门及时处理,最大限度降低危害程度。
5.事故处理组
事故处理组负责现场勘查处置,采集、提取证据,制作现场笔录,登记和保护遗留物品等工作,查清(还原)事故发生的基本事实。根据实际需要,可成立农机事故处理专家组,负责提出应急处置技术措施建议,参与审查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方案,为合理处置农机事故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6.治安维护组
治安维护组负责协助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维护现场的治安秩序,确保现场处置工作正常进行。
7.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负责协调、安排应急救援和处置的资金、器材及应急救援人员的食宿、通讯和交通等应急保障工作。
8.善后处理组
善后处理组负责协助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帮助解决伤亡者家属的实际困难。
四、处置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原则,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以防事态恶化。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到做好农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确保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2.发生农机安全事故应及时按程序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报告案情。
3.积极做好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做好农机安全事故预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