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兴镇全面推行田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市、镇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决策部署,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保护优先、系统治理、绿色发展,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
(二)总体目标
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为目标,进一步落实“农田必须是良田、良田必须粮用”的要求,确保全镇耕地数量总体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利用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保护更加有力、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监督更加严格的耕地保护新格局。
二、组织体系
按照镇、村(社区)、网格三级设置田长,田长设置及职责具体如下:
(一)镇级田长
镇设立田长,由党委书记、镇长担任,各联村领导任副田长。
职 责:镇级田长对本镇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护工作负总责,每个副田长负责村(社区)辖区内工作。
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组织实施本区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指导村级田长制工作,建立健全巡田队伍,加强巡查检查和责任监管。副田长协助田长开展工作,落实责任区域各项工作任务。
2.开展全覆盖常规巡查。每旬开展巡查、检查不少于一次,做好记录,着力发现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和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等违法行为。督促村(社区)级田长报备责任区域内的土地承包、租赁情况,对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月将巡查情况报镇级田长制办公室,自觉接受镇级田长的监督考核。
3.镇通过巡查、村(社区)上报、信访举报等途径发现的违法占地、破坏耕地等问题线索,须第一时间制止,并督促村(社区)和违法当事人及时整改,并及时上报给镇级田长制办公室及有关责任单位。对镇级田长制办公室及有关责任单位通报转办的违法线索,要限时核查处置,督促协调村(社区)和违法当事人限时整改。
4.监督村(社区)级田长履行职责,定期听取村(社区)级田长落实田长制的情况汇报,将田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5.加强耕地保护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耕地保护意识,共同遏制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和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营造严格保护耕地、坚守粮食安全底线的良好氛围。
(二)村(社区)田长
村(社区)设立田长,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村“两委”成员担任副田长。
职 责:村(社区)田长对本村(社区)范围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总责,每个副田长负责村(社区)一片区域。
1.严格落实镇制定的方案,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加强耕地保护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
2.坚持源头治理,每周开展全覆盖督查监管不少于一次,实时掌握本村(社区)耕地保护及利用情况。着力发现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和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等违法行为。对本村(社区)新发生的违法占地行为要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并及时上报给镇级田长,同时督促违法当事人完成整改,恢复土地原貌;协助各相关部门开展违法建(构)筑物拆除,消除违法状态。每月将巡查情况报镇级田长,自觉接受镇级田长的监督考核。
3.做好巡查检查和工作记录。每月将本村(社区)土地承包、租赁情况和落实“田长制”的情况向镇级田长书面报告。
(三)网格田长
村民小组设立网格田长,原则上由村民小组组长担任,负责本村民小组区域。
职 责:网格田长对本组范围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总责。
1.严格落实网格“田长制”相关工作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2.每周对本组土地开展监管巡查不少于2次,实时掌握本组耕地保护及利用情况。对本组新发生的违法占地行为要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并及时上报给村(社区)级田长,负责协调违法当事人完成整改,恢复土地原貌;协助各相关部门开展违法建(构)筑物拆除,彻底消除违法状态。
3.做好巡查检查和工作记录,自觉接受村(社区)级田长的监督考核。
(四)设立田长制办公室
设立镇级田长制办公室在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镇级田长制办公室主任由李平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郭康林同志担任,有关镇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田长制办公室成员。镇级田长制办公室和成员单位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田长制工作。镇级田长制办公室在田长的领导下,负责田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定配套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指导、监督、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完成田长交办的各项工作,承担拟定“田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每年度向镇级田长制办公室报送年度工作计划、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
三、主要任务
(一)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按照耕地保护优先原则,统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着重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和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实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即:辖区年度耕地面积不得低于上一年度耕地面积),建立严格的耕地进出平衡制度,制定流出耕地恢复方案并有序实施。大力实施农村撂荒地整治,防止耕地闲置、荒芜。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落实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严防擅自改变耕地种植结构、用途。多措并举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加强后期管护,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禁止非农建设、荒芜、闲置,基础设施长期发挥作用,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坚决遏制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挖田造湖造景、违规从事非农建设等“非农化”行为,严厉打击破坏耕地行为,“零容忍”查处新增问题。
(二)严格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生产活动,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对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农村道路、设施农用地、农村宅基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等“非农化”行为,严禁利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花卉苗木、草皮、果树等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挖塘养殖等“非粮化”行为。
(三)加强耕地监测监管。建立“人力、智力监测和四级田长共管”的工作模式,建立完善田长制智慧大数据平台,严控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等各类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情况。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保护标志,公开田长制责任人、责任事项和监督电话等内容。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大耕地保护督察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委、政府是推行田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田长制建立和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级田长制实施方案,落实党政同责,统筹各方力量,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安排,强化工作措施,配备工作力量,确保体系责任到位、制度政策到位、督查考核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田长调度和更新、部门协作、巡查检查、信息公开、督导考核、群众监督、责任追究等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务求工作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级田长制办公室要定期研究部署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问题和困难,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按程序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有关部门要与田长制办公室加强协作配合,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三)强化监督考核。镇党委政府把“田长制”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以及对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及成员单位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每年对各级田长履职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尽职尽责、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日常监管不力、巡查走过场、责任落实不到位、考核不合格的进行约谈,对严重失职渎职的,按规定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