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寨镇防范溺水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依据及原则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溺水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因溺水造成的伤害,切实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大寨镇2025年综合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预案的规定,结合我镇防溺水工作实际,编制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溺水事故的预测、预防为基础,将危急事件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大寨镇辖区内发生的溺水事故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总 指 挥:杨永富 党委书记
李文灵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赵湘平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李松柏 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成 员:杜泽民 水利工作负责人
谢晓容 财政工作负责人
胡申明 住建环保工作负责人
李何平 自然资源规划所负责人
丁治仁 响滩派出所所长
丁 萍 文广旅工作负责人
董 博 大寨小学校长
赵海东 福申小学校长
周 毅 金龙小学校长
吴 辉 大寨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
应急指挥部设在镇应急办,负责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溺水事故信息,及时报告;组织溺水事故调查;组织编制和修订应急方案。统一指挥溺水事故的救援工作,配合做好善后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各小组及职责
1.救援及疏导组:由派出所、应急办人员组成,负责人员的救援及现场秩序维护。
2.事故救护组:由应急办、卫生院人员组成,负责医院的联系、伤者抢救及运送。
3.善后及后勤工作组:由派出所、财政所人员组成,负责事故调查、家属的安抚。
4.对外联络组:由党政办成员组成,负责对外宣传和事故信息发布。
三、应急响应程序
(一)预警接警
最早发现溺水事件的人员应立即向派出所报警,同时报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一旦出现溺水伤亡事件,镇应急办公室要及时如实将有关情况报告党政主要领导,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接到报警电话后,应迅速按本预案的职责范围通知有关部门,发出救援指令,赶往事故现场。
(二)现场处置
到达事故现场后,应根据事故状态和程度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同时提出救援方案,保证救援工作的及时性。
做好对危急事件现场的安全管理,避免由于混乱造成系列安全事故发生,安保人员应对事故现场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保障救援工作的有效性。
经过现场采取急救措施,有关人员配合医务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做进一步的救护和观察直至结束。
(三)应急结束
事故得到控制后,相关人员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上报和防范措施的制定,迅速查明溺水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过程,做好现场的保护、拍照、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四、预防、宣传和演练
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防溺水工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按照镇政府关于防溺水工作通知的要求认真落实,确保宣传到位,措施到位。村(社区)范围内的塘库、河流、水库、湖泊等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牌和防护网等安全设施。水域面积较大、或有多个入口的要设置多个警示牌,落实“三救”设施(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危险性较大的要设置防护网。水域属于个人的,督促水域责任人落实安全防护网、警示牌等安全设施。要定期检查安全设施,发现损坏立即更换。村(社区)要在醒目位置悬挂防溺水安全条幅、宣传栏有防溺水安全知识,经常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提醒家长看护好孩子。经常性开展安全巡查,每天做好巡查记录。
水利站在河流、水域等设置醒目的防溺水安全警示标志,在特别危险区段设立防护栏、隔离网等安全设施。
自规所、建管站加强对在建工程内深基坑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对在建工程内的深基坑、沟槽、水池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立安全警示牌。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警示和防护工作。
辖区中小学建立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网络体系,实行教师安全包干。经常性上安全教育课,对学生、家长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安全宣传栏、主题班会、案例警示、家访、家长会、承诺书、致家长一封信、短信等)。
结合天气因素组织开展预防溺水事故应急演练,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提高防溺水安全常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附则
本预案由镇人民政府制定并负责解释,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