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寨镇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
一、总则
编制目的
规范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响应程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编制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四川省(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乡镇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及隐患点台账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内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清单见附件1),包括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种。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1.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李文灵(镇长)
副指挥长:赵湘平(副镇长)、李何平(自然资源所所长)
成员单位:自然资源所、应急办、派出所、卫生院、民政办、各村(居)委会等。
职 责: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协调物资调配、人员转移、灾情上报。
2.监测预警组
自然资源所牵头,村级监测员、隐患点责任人组成,负责日常巡查、监测数据上报。
3.抢险救援组
应急办牵头,民兵、消防队、志愿者组成,实施现场救援。
三、预防与预警
1.隐患排查
每年汛前开展全面排查,更新隐患点台账;强降雨期间实行“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
2.预警分级
蓝色预警(Ⅳ级):连续降雨量达50mm,隐患点有轻微变形迹象。
黄色预警(Ⅲ级):降雨量达100mm,隐患点出现裂缝扩展。
橙色预警(Ⅱ级):降雨量达150mm,隐患点加速变形。
红色预警(I级):降雨量超200mm,或监测数据突变,临灾征兆明显。
3.预警发布
通过短信、广播、铜锣、手摇报警器等渠道,确保预警信息覆盖到户到人。
四、应急响应
1.Ⅳ级响应(蓝色预警)
启动24小时值班,监测员加密巡查(每日2次),村级应急队伍待命。
2.Ⅲ级响应(黄色预警)
组织隐患点受威胁群众做好转移准备,检查避难场所物资储备。
3.Ⅱ级响应(橙色预警)
强制转移老弱病残等高风险人群,封锁隐患点周边道路。
4.I级响应(红色预警)
立即组织全员撤离,抢险救援组现场警戒,防止人员返流。
五、应急处置
1.灾情速报
村级监测员20分钟内电话报乡镇指挥部,1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
2.人员转移
按照“先人后物、先老幼后青壮”原则,沿预定路线转移至避难场所。
3.现场管控
设置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防止次生灾害。
4.医疗救援
卫生院开通绿色通道,优先救治伤员。
六、后期处置
1.灾情稳定后,组织专家评估灾害损失及诱发因素。
2.对转移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协调保险理赔。
3.开展隐患点工程治理或实施搬迁避让方案。
七、保障措施
1.物资保障:储备帐篷、救生衣、手电筒、卫星电话等应急物资
2.通信保障:建立“乡镇-村-隐患点”三级通信网络,确保断电断网情况下信息畅通。
3.培训演练:每年汛前组织1次应急演练,培训群众掌握“跑、躲、报”技能。
八、附则
1.本预案遇重大政策调整及时更新。
2.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