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壁镇森林可燃物烧(清)除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市、县有关安排部署要求,为确保切实做好林下可燃物清理,最大限度消除森林火灾隐患,降低森林火灾事故风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落实中、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通过有组织、有计划、安全规范地对全镇重点林区、重点山头和重点部位的林缘和林下可燃物集中清理,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防止森林火灾发生。
二、时间安排
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5月底。
三、清理重点
(一)林缘和林下道路两侧:对重点林区、重要山头的林缘边和林下道路两旁的枯枝落叶、垃圾杂物、干枯杂草和枯木等进行清除。
(二)坟茔墓地周边:对坟墓四周10米内的枯枝落叶,杂草及其他可燃物进行清除。
(三)民俗祭祀场所及周边:对寺庙等民俗祭祀场所内堆放的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周边林下道路两旁的可燃物进行清除。
(四)田间地头周边:对田埂和田地里堆放的收割后的农作物秸秆及垃圾杂物等进行清除。
四、工作安排
(一)深入排查摸底。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社区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重点林区,重要山头,坟莹墓地等部位的林下可燃物情况进行认真摸排,找到存在的风险隐患,分区域建立林下可燃物隐患台账,报镇林业站备案。
(二)及时全面清理。各村社区根据摸排的情况,逐点落实人员,采取集中清扫,人工割除,搬运清除等方式,及时将可燃物清理干净并做好监督防止可燃物再次积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粉壁镇林下可燃物清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安排,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切实把林下可燃物清理作为推进森防灭火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抓手,确保工作落实。
(二)深入发动群众。各村社区要通过“村村通”广播、张贴宣传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积极宣传动员,营造工作氛围,充分发动村组干部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自觉清理包产地、果园、坟园等区域的枯枝落叶等可燃物。
(三)严格督促检查。镇纪委、应急管理办要组织人员对林下可燃物清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工作落实,保证火灾隐患彻底清理到位。镇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深入重点林区、重要山头和民俗祭祀场所等地明察暗访,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清理不到位、火灾隐患问题突出的将全镇通报,并限期整改到位。若发生因林下可燃物清理不彻底,导致森林火灾事故的,将依法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