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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邱家镇秋冬季秸秆等露天焚烧专项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4-10-21 15:21
 来源: 邱家镇人民政府

各党(总)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单位):

经党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将《邱家镇秋冬季秸秆等露天禁烧专项攻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中共邱家镇委员会  邱家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9日



邱家镇秋冬季秸秆等露天禁烧专项攻坚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抓好我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防止大气污染,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严禁农作物秸秆焚烧行为,不断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全面防治大气污染,实现我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遵照统一部署,2024年秋季农作物收获期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秸秆焚烧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确保不发生因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大气污染事故、人身安全事故和公私财产损失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组织领导,成立邱家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胤(党委书记)

杨廷平(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叶  蔚(党委副书记)

成  员:杨志忠(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谭劲松(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庞济洲(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罗贝贝(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何  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黎小龙(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唐  琳(副镇长)

何小平(二级主任科员、环保办主任)

李明朗(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唐名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杨  勇(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龙忆(邱家派出所教导员)

付  超(邱家交警中队队长)

张平云(财政所所长)

李  军(信访办主任)

杨海涛(食药办主任)

孙胜武(水利站站长)

王  剑(茶办主任)

杨东升(民政办主任)

郭腾遥(建管站站长)

张  博(林业站站长)

李  供(应急办主任)

杨  平(社保站站长)

王  晓(畜牧站站长)

唐  毅(自然资源规划所所长)

李  钊(文广站站长)

李成平(交管站站长)

陈兴富(司法所负责人)

杜开平(邱家初级中学校长)

程文艺(邱家小学校长)

张国忠(鹿鸣小学校长)

孙  军(邱家卫生院院长)

赵雪松(鹿鸣卫生院院长)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环保办,由何小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在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带领下,各村(居)成立以村(居)民委员会书记为组长,村干部及村(居)民小组长为成员的村级工作组,推进辖区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

三、职责分工

1.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各村(居)秸秆禁烧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负责督促实施秸秆禁烧行政告知及秸秆禁烧期间的日常巡查及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及时处置由秸秆焚烧引起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秸秆禁烧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安排,负责做好情况汇总、信息通报工作。

2.各村(社区)书记为本村秸秆禁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村(社区)联村领导按照包保责任人分工负责本村(居)规民约及秸秆利用、节能环保知识宣传,做好秋冬季秸秆禁烧行政告知的逐组、逐户落实工作;负责本村(居)秸秆堆放点的规划、布点和管理;负责秸秆田头堆腐还田、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等秸秆禁烧措施在本村(居)的落实和执行,确保本地秸秆“搬离田、集中存、不焚烧”;负责对本村(居)各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日常巡查,在秸秆禁烧期间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确保辖区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横幅、标语等有效宣传手段,积极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形成浓厚的氛围,提高知晓率,使广大农民理解支持禁烧工作。各村(社区)政务公开栏应张贴禁止焚烧秸秆的宣传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认真总结阶段性工作,及时向镇环保办报告工作进展。

(二)压实监管责任。镇、村、组签订三级责任书,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各村要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村规民约,明确要求禁止焚烧秸秆。镇采取逐级分包责任制,做到联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包组,村民小组包户包地块,形成系统的禁烧工作责任体系。

(三)抓好防控措施。各村(社区)要细化制定秋冬秸秆禁烧方案,组建禁烧工作组和防火巡逻队,设立举报电话,构建镇、村、组三级联动禁烧工作网络,严防死守,疏堵结合,坚决制止秸秆焚烧行为。秋冬季为禁烧关键期间,镇、村相关人员务必坚守岗位,未经上级批准不得离岗、脱岗。要重点守住极易焚烧秸秆的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栽种前4个时段,抓好主要公路两侧、通讯电力设施等重点区域附近林木保护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四)加大查处力度。镇成立秸秆禁烧工作督查组,对各村秸秆禁烧情况进行督查。各村成立禁烧巡逻队,深入田间地头加强巡逻和检查,发现焚烧现象立即予以制止,做到有火必查、有烟必禁,坚决控制第一把火。对违法焚烧秸秆的农户予以劝导阻止,对屡教不改、阻挠执法、情节严重的,协调相关部门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五)加强应急处置。各村(居)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禁烧预案,明确责任人。每村要组织秸秆禁烧队负责本辖区内的禁烧管理工作,落实必要的灭火工具,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灭火。镇组织火情应急扑救小分队,协助村做好火情扑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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