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胜镇2025年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根据省、市、县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管控目标
逗硬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措施,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原则,扎实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建立“全面覆盖、网格清晰、分级管理、层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网格化属地管理体制,推进秸秆禁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实现辖区“不烧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烧一棵树”的全面禁烧目标,确保秸秆禁烧率达100%。
二、网格设立
(一)网格划分。一级网格以乡镇为单位,二级网格在一级网格内以村为单位,三级网格在二级网格内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建立起一、二、三级管理网格,一个网格划分若干个网格化管理责任区域,确定区域管理责任人和区域管理员,形成“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三级管理体系。
(二)管理要求。认真做好网格划分的“三定”工作。即:“定区域”,一、二级网格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三级网格以村组庄点分布及农户确权田块合理划分,切实做到边界明确,避免交叉。“定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镇、村、组主要负责人是三级网格主要负责人。“定责任”,按照三级网格体系的职责内容要求,建立各级网格责任主体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管理职责。各村(居)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的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一是各村(居)要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关于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相关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安排,构建网格管理体系,成立相应的机构,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二是镇政府与村委会与农户之间要层层签订禁烧目标责任书,明确禁烧和处罚措施,强化各级干部与村民的秸秆禁烧意识,将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禁烧工作空间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奖罚措施动真格,确保辖区内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三是各村(居)要建立简报、信息报送制度,将本村的秸秆禁烧工作措施、典型做法及当日结果报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三、运行机制
各村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原则,重点落实村、组巡查监管责任,对责任区域、田块和公路沿线等禁烧区加强值班巡查,发现禁烧行为及时劝导、制止并扑灭,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形成禁烧常态化监管机制体制。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责任落实。按照镇、村、组(网格)三级联防管控机制,镇、村宣传巡查专班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处置露天焚烧隐患,特别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查处置力度。确保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内无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发生,对省、市、县级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结果交办件及时进行整改,并在24小时内按要求将相关整改情况上报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二)加大舆论宣传。镇、村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发动,利用村村响广播、流动宣传车、电子显示屏、村组群等渠道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工作,提升群众知晓率,带动群众自觉参与支持秸秆禁烧工作,把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镇政府组织涉及村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会议,各村也要召开由组长、网格员、群众代表参与的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逐级落实禁烧责任。村、党员干部、村民小组长、网格员、群众代表等人群应起带头作用,让秸秆禁烧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三)明确惩罚措施。秸秆禁烧工作坚持“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的原则,严格追究焚烧当事人和监管责任人的责任,发现一次镇纪委对包片村干部进行约谈,对约谈后不重视、措施不到位继续发生焚烧现象的,在镇村干部会议上做出深刻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规定,由相关部门责令其停止焚烧行为并及时整改,拒绝整改或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四)加强督查巡查。为及时掌握秸秆禁烧工作情况,增强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的针对性,镇成立督查组,由镇分管领导带队,不定期对各村或重点区域进行督查检查。督查重点为各村(居)组织领导情况、包村组人员在岗情况、措施落实情况。各村(居)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包村责任制,组织力量进行巡查,每月1日前将上月禁烧情况上报镇综合执法办,确保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实现“零火点”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