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得胜镇文物安全巡查检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系列决策部署,不断提升全镇文物保护管理和安全防护能力,确保不发生文物安全事故,特制定《2025年得胜镇文物安全巡查检查方案》,请结合实际,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好文物安全巡查检查工作。
一、检查对象
全镇所有不可移动文物、纪念馆、陈列馆、文物保护工程、国有文物收藏单位、考古发掘工地。
二、检查方式
(一)联合检查。镇文广站同派出所、镇应急办、镇综合行政执法办等部门开展联合安全督查检查,对文物安全问题开展综合治理,2025年度计划开展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
(二)部门巡查。严格按照省文物局、省公安厅联合印发的《四川省文物安全巡查检查办法(试行)》开展巡查工作。各村(社区)对辖区内文物进行巡查,有管理使用单位(人)的文物保护单位、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的,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每周至少巡查1次,镇文广站每月至少1次,镇挂联领导每月2次,如北山寺会议旧址、莲花嘴红四方面军总医院第五分医院旧址;市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每月至少巡查1次,镇文广站每季度不少于1次,例如:红三十军88师师部旧址、红四方面军温家嘴11师粮站旧址;无管理使用单位(人)的文物保护单位的,各村(社区)支部书记、镇文广站、镇挂联领导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每季度巡查不少于1次,如丰收村刘家湾摩崖造像、新场村摩崖造像。
(三)签订承诺书。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文物安全工作,保护好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四川省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等法规条例,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是辖区内文物安全监管责任人,对辖区内文物尤其是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担负监管责任并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和文物看护人安全协议书。
三、检查内容
按照《四川省文物安全巡查检查办法(试行)》“第二章”规定,坚持“属地管理”“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对不可移动文物、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进行巡查检查,并对文物所在地文物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吸取相关文物安全事故教训,把文物建筑安全巡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狠抓落实,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
(二)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各村(社区)要对照排查出的文物建筑安全隐患清单,精心部署,细化举措,逐一整改,能立行立改的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完成时间,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三)加强巡查,长效保障。各村(社区)要常态化开展文物安全巡查,加大汛期巡查力度,排查文物安全隐患,及时处置,保障文物安全,做好不可移动文物巡查检查记录台账。同时,将新发现的安全隐患及其处置情况报镇文广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