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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镇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暨2025年社会救助领域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2025-07-01 15:24
 来源: 龙岗镇

为认真贯彻落实巴中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巴中市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暨2025年社会救助领域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市民发〔2025〕8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县委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各级纪委监委关于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的工作部署,聚焦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问题,坚持“靶向治疗”“系统预防”的原则,持续深化整治整改,切实防范化解风险,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重点任务

(一)整治低保“应保未保”方面。一是严查未按规定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出现“漏保”的问题;二是严查对符合整户纳入低保条件,以“单人保”代替“整户保”的问题;三是严查在现行社会救助规章制度外,随意附加非必要限制性条件导致“漏保”的问题。

(二)整治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方面。一是严肃查处骗取套取、贪占挪用、虚报冒领、截留滞留社会救助资金等问题,坚决纠治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或村(社区)干部违规代持卡折、擅自支取救助金的行为;二是整治未按规定时限、金额足额发放低保等救助金的问题,排查是否存在救助金发放失败未及时补发的情形;三是纠治低保标准调整后未按规定核实调整救助对象补助水平的问题,排查是否存在未按时在“天府救助通”系统生成资金发放台账,超期推送“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的现象。

三、社会救助领域综合治理重点任务

(一)治理救助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纠治救助对象死亡后退出不及时、审核确认时限过长、审批救助标准未按规定执行等问题,排查是否存在“死亡保”、救助对象不精准、佐证资料缺乏、未开展入户调查核实、未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审核程序不规范问题;二是纠治低收入人口专项救助不到位的问题,排查是否存在未按时将低收入人口信息推送至医保、教育、住建、人社、应急等部门;三是纠治临时救助审核审批不规范的问题,深入排查临时救助备用金使用是否合规,是否严格落实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和“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政策;四是纠治信息公示公开和备案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排查是否存在镇、村(社区)未长期公示公开,公开公示内容不规范、泄漏救助对象个人隐私等问题;深入排查是否按规定落实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管理制度,是否存在“先审批、后备案”或未备案的问题。

(二)治理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一是持续纠治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等问题;二是纠治低保审核确认实行“一刀切”,镇社会救助审核确认主体责任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严肃查处社会救助审核确认过程中吃拿卡要、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问题;三是纠正社会救助政策咨询热线值守不规范、敷衍塞责、态度恶劣、言语不当等行为。

(三)治理社会救助领域信访矛盾化解不力问题。一是排查是否存在因化解群众合理信访诉求处置不力、问题排查不全面、核实不深入、处置不规范等行为导致重复访、越级访、缠访、闹访等问题。二是排查是否存在以息访罢诉为目的违规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救助范围的行为。三是纠正社会救助热线“开而不通、开而不用、更新不及时”引发新的信访矛盾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5年4月15日前)。印发实施方案,制定工作任务清单,明确重点任务、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全面启动实施。

(二)排查整治治理阶段(2025年4月—11月)。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起底问题线索,常态化开展走访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并及时整治纠治;对发现的线索及时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同时开展调研指导,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整治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三)全面总结阶段(2025年11月—12月)。及时总结专项治理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做法,挖掘正面典型,针对整治治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龙岗镇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工作专班,由镇民政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日常具体事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做到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标准不降。各村(居)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干、具体干,定期会商研判;各村(居)主任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加强工作统筹,抓实自查自纠、问题大排查、线索核查与移交等工作。各村(居)落实好主体责任,处理好专项整治与正常工作的关系,守住低保“基本盘”。

(三)强化部门协同。加强与纪检监察的协同配合,主动接受指导和监督,形成整治合力。加强与公安、人社、住建、医保、残联等部门“线上+线下”跨行业信息共享,主动发现救助对象,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动态清退。

(四)强化跟踪问效。联合驻局纪检组,按照“周盘点、半月调度”的工作方法,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调研各地推进16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和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对进展缓慢、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地方提请相关部门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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