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镇2023年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应急预案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溺水事故,及时采取措施,有序、高效的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积极采取多种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对中小学生进行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完善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家校合作、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着力从源头上预防,从根本上治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二、工作目标
从即日起,至11月底,以预防溺水教育为目标,不断健全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体系,以全镇小溪河流、水库塘堰为重点,全面清查并彻底消除游泳等安全隐患,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龙岗镇境内发生的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应急工作。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龙岗镇溺水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二)指挥部下设各小组及职责
1.救援及善后处置组:
职 责:负责事故的应急救援及现场秩序维护;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拍照、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做好伤者或死者家属安抚等工作。
2.医疗救护组:
职 责:负责伤员的医疗救治及运送。
3.后勤保障组:
职 责:负责应急救援物资采购、日常管理等工作。
4.宣传舆论组:
职 责:负责新闻宣传,按规范流程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5.综合协调组:
职 责:负责溺水事故应急预案启动、结束指令发布,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联络;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监督;负责防溺水工作日常监督管理;每年组织相关人员修订预案;对发生的危急事件及时汇报、调查、处理。
五、主要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中小学校、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统筹、协调、动员、组织、管理等责任,采取综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工协作,切实增强全社会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督、社会关爱的联防联动机制。
(二)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提醒家长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监护和教育。学校要在每年六月至十月集中开展系列教育宣传活动,做到平日天天讲,上、下午最后一节课利用1-2分钟时间开展一次安全教育;节假日前反复讲,放假前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讲座;开好防溺水主题班会;布置预防溺水教育作业;制作知识展板、宣传栏,印发游泳安全宣传册。广泛、深入地对广大中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得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树立预防溺水的安全理念,掌握相关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
(三)严格落实水域主体责任。对所有水域要进行责任划分,明确到人,对于无法确定主体责任单位的水域,由该水域所在村负责。水域管理主体责任单位对该水域学生防溺水工作负直接责任。要对所管理水域采取防溺水措施,按有关要求设置警示标志、防护栏、隔离带和救生设备,特别是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在硬底人工水体的近岸2米范围内水深大于0.7米的地段设置护栏。要开展值守、巡视和隐患排查整治。
(四)信息及时上报。要实行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制度,及时如实上报相关信息,不得瞒报、迟报、漏报。如遇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妥善处理。各校、各村、各单位上报信息要及时、真实、准确。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要在其管辖范围内的各水域权属主体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加强日常巡查。要认真落实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包保责任制度,特别是节假日的值班包保责任制度,各村(社区)、各校、各单位要坚持领导带班,加强值班力量,值班电话要保证24小时畅通。
六、应急预案的启动
(一)学生溺水人身伤亡事故类型:游泳、失足落水等。
(二)学生溺水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三)危急事件的应对。
1.最早发现溺水事件的人员应立即向西兴派出所或110报警,同时报镇党政(应急)办公室;一旦出现溺水伤亡事件,镇党政(应急)办公室要及时如实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党政主要领导。
2.接到报警电话后,应迅速按本预案的职责范围做好通知有关部门,发出救援指令,赶往事故现场。
3.到达事故现场后,应根据事故状态和程度做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同时展开积极的救援方法,保证救援工作的及时性。
4.做好对危急事件现场的安全管理,避免由于混乱造成系列不安全事故发生,安保人员应对事故现场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保障救援工作的有效性。
5.迅速查明溺水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过程。
6.经过现场采取急救措施,有关人员配合医务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做进一步的救护和观察直至结束。
7.当事故控制后,组成相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上报和防范措施的制订。
(四)事故处理及应急预案取消
1.现场人员应配合医疗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工作,做好现场的保护、拍照、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2.做好伤者或死者家属安抚工作。
3.事故处理工作完毕后,应急行动也宣告结束。
七、物资保障
(一)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要根据中小学生溺水突发事件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对相关救援物资要及时补充和更新。
(二)应急救援物资的调用由镇应急办统一协调,应急办、财政所负责组织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
八、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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