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粮食安全生产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工作要求,千方百计稳面积、攻单产、提总产,坚决守牢粮食安全底线,现就2023年粮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思路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持把稳定粮食面积和大豆扩种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全力抓好全县粮食生产,扎实推进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不折不扣完成全镇粮食面积27650亩、总产10670吨的目标任务。
二、抓好重点工作
(一)守牢建好龙岗良田。认真落实“藏粮于地”战略,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强化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防“割青毁粮”,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各村(居)要承担耕地保护责任,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违法违规批地用地,禁止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持续实施耕地质量监测和保护提升工程,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提升耕地质量建设的主要抓手,确保全镇耕地质量较上年稳定提高。
(二)巩固撂荒地治理成果。严格落实《巴中市撂荒耕地治理七条措施》《开云体育足球官网委办公室 开·云官网关于切实加强耕地撂荒治理工作的通知》《龙岗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加强耕地撂荒治理工作的通知》,切实扛牢巩固撂荒耕地治理成果主体责任。建好撂荒耕地种植台账,健全村、组二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加强巩固撂荒耕地治理成效网格化管理,落实日常巡查、抽查制度,动态监测撂荒耕地复垦种植情况,采取互耕互种、助耕助种、代耕代种、集中流转、托管服务等形式,确保应耕尽耕、能耕速耕,严防耕地撂荒反弹,持续巩固全镇1651.8亩撂荒耕地治理成果,实现大春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对相对连片集中、旱涝保收、耕作条件较好的田块要引导种植水稻、小麦等粮食主产品,对水源不稳定且种植基础较好的地块要引导农户种植玉米、薯类、豆类等旱作粮食。
(三)扩大大豆复合种植。深入推进大豆产能提升工程,扎实推进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落实规范留行、弓棚增温育苗、化学控高控旺等关键技术,紧盯“六个所有”,做到“六个必须”(即所有玉米地,必须留行种大豆;所有小麦、油菜地,必须轮作大豆玉米;所有宽幅水稻田坎,必须围种大豆玉米;所有低质低效经果园,必须改种大豆玉米;所有幼龄茶园、果园,必须套种大豆玉米;所有边角地,必须种满大豆玉米),坚决完成全镇0.18万亩大豆、0.15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各地要以村组为基本单位,将目标任务逐一细化落实到户到田,实事求是建好种植台账。每村(社区)建立100亩以上核心示范点1个。
(四)加快推进规模经营。加大对粮食生产类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力度,落实有效激励政策,引导支持流转土地适度规模种植水稻、玉米、大豆、小麦、薯类等粮食作物,各村(居)培育种粮面积500亩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1个以上,各村(居)培育种粮面积100亩以上的大户1个以上,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较上年增加5%以上。各村(居)要建立健全农机综合服务体系,培育农机综合服务组织1个以上,积极开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代收代烘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五)着力提升粮食单产。贯彻落实“藏粮于技”战略,开展吨粮田高产攻关,加大“四新”“六良”和适宜本区域主推技术示范推广力度,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5%以上,主要粮食作物单产增加8公斤以上。着力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水肥一体化、化肥农药农膜减量、病虫害绿色防控、节水灌溉等绿色生产方式,化肥农药农膜使用零增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73%以上、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大力推广“稻香杯”优质稻等优良品种。
(六)全力抓好防灾减灾。加强对农业干旱、洪涝、风雹等自然灾害风险的预测预报和技术指导,各村(居)要制定农业防灾减灾应急预案,落实过硬工作措施,积极应对自然灾害,确保不因灾造成大面积减产歉收。各村(居)要成立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将“主导、属地负责”落到实处,突出抓好草地贪夜蛾、稻瘟病、条锈病等病虫害监测防控工作,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和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均达到45%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危害损失率控制在4%以下。加强农业生产用水用电、喷药施肥、农机安全、秸秆禁烧等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群众安全防护意识。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投保及理赔工作,严格执行农业保险政策,明确农业保险的种类、范围和标准,提高农户政策知晓率、投保率、到位率和理赔兑现率,实现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达75%以上。
三、加强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以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分管农业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及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各村(居)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粮食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扛牢粮食安全主体责任,要出台过硬措施,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细化落实工作举措,确保全面完成全年粮食生产各项目标任务。
(二)强化政策宣传。镇级有关部门、各村(居)要认真贯彻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种粮大户补贴、粮食最低保护收购价、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等强农惠农政策,通过会议、标语、村村通广播、手机微信和短信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粮食生产积极性,营造全镇上下齐抓共管粮食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生产服务。各地要针对粮食生产需求,加强对农民群众、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生产服务,通过举办技术培训会、田间现场会等方式,提高农业主推技术的知晓率、应用率;发挥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优势,扩大农机作业面积;成立助耕服务队,协调解决缺劳力、缺农机等具体问题,做到应种尽种、种满种尽。
(四)强化督促指导。党委、政府将粮食生产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实行“季度调度、半年通报、年度考核”,对夏粮、秋播面积同比减少或产量同比下降的地方,镇纪委进行问责约谈,对未完成年度粮食播面、产量目标的地方,在当年度粮食安全责任考核中该项考核记零分,在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等涉农评先评优时实行“一票否决”。镇纪委和农业服务中心组建粮食生产督导组,定期督查组织领导、物资保障、生产进度、播栽质量等粮食生产情况,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镇通报、从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