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台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办好民生实事”部署要求,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高效能治理,以实绩实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根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及《巴中市委办公室关于巴中市城乡居民幸福生活八大工程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我镇决定从即日起至2026年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为期1年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完善一批消防设施,排查整治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查处一批重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全面提升消防安全能力,构建全方位的火灾防控体系,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时间
2025年3月1日—2026年2月28日。
三、整治范围
公共消防设施;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含安置公租房);经营性自建房;老旧小区;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
四、工作任务
(一)提升公共消防设施短板弱项。
重点提升以下4类:①提升消防设施覆盖率。县城区市政消火栓间距不超过120米,新建和维修市政消火栓;各村(社区)市政消火栓和微型消防站建设覆盖率达到100%;将消火栓建设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工程;农村地区建设消防水池、取水码头,配备移动消防泵;持续为65岁及以上城乡独居老年人安装联网型独立感烟火灾报警器。②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在居民区、商业区施划消防车道标识;拆除影响逃生的防盗网等障碍物;对现有影响消防车通行和救援的车位进行局部优化。③推进共建共享消防设施。在“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经营性自建房等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推动“十户”为一个单元联建共享消防软管卷盘和室内消火栓。④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广“智慧消防”平台,远程监测消防设施状态及火灾隐患。
责任单位:建管站、应急办、水务站、派出所、各村(社区)
(二)开展高层建筑(含安置公租房)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以下7类隐患问题:①固定消防设施瘫痪故障及消防水源、电器燃气设备线路、管道井、疏散逃生等隐患;②违规使用结构层和架空层,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③违规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④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火门是否完好有效;⑤建筑外墙采用易燃可燃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
责任单位:建管站、应急办、水务站、派出所、鸿源水务供水公司、各村(社区)
(三)开展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以下7类隐患问题:①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②居住区域或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防火分隔;③电动自行车、电动平衡车及其蓄电池在室内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④每层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为4层及的自建房,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要求;⑤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严重堵塞,外窗安装防盗网、广告牌不具备火灾状态下安全疏散条件;⑥用于租住的自建房内设置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冷库、设置液氨制冷剂的冷库,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自建房设置居住场所;⑦在场所内或夹层内违规住人。
责任单位:建管站、应急办、派出所、电力所、仁和东燃燃气公司、业主单位,各村(社区)
(四)老旧房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以下6类隐患问题:①消防设施缺失和损坏;②消防通道中违规搭建的简易棚、广告牌,楼道堆放易燃杂物;③违规设置隔离栏杆、占用防火间距;④电线老化、私拉乱接;⑤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与充电;⑥燃气管道锈蚀、胶管老化。
责任单位:建管站、应急办、派出所、各村(社区)
(五)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以下4类隐患问题:①违规动火动焊作业;②安全疏散条件不足;③建筑消防设施损坏瘫痪;④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
责任单位:应急办、派出所、各村居
(六)“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以下8类隐患问题:①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②商、住区域未分别设置独立的楼梯和安全出口;③使用明火厨房是否与其他区域进行了防火分隔;④是否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⑤场所的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⑥是否配足灭火器等消防器材;⑦电器产品、燃气用具是否符合要求;⑧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进入楼内停放或充电。
责任单位:应急办、派出所、各村(社区)
五、整治方式及步骤
(一)组织,制定方案。(从即日起至3月31日)成立云台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迅速对村(社区)上报的重大消防隐患进行核查评估分类、制定整改方案、指导整改隐患、问题督办闭环等工作的落实。
(二)查找隐患,分类施策。(4月1日—4月30日)
各部门、村(社区)要按照“应排尽排、不留死角”的原则,迅速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隐患管理台账,落实治理清单、整改责任,到期验收复查,按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统一上报专班办公室,由专班制定科学合理的责任清单和整改措施。
(三)重点整治,注重实效。(5月1日—10月30日)
采取“一般隐患立即整改、较大隐患限期整改、重大隐患督办整改”的方式进行重点整治,整治过程中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指导,各辖区要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隐患治理实现“动态清零”。
(四)核查验收,补齐短板。(11月1日-次年2月28日)
由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现场实地核查问题整改情况,坚决防止问题整改走过场、做虚功。同时,各部门、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要以此次排查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补齐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严密组织,注重实效。
各部门、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领导小组要加强检查督导,确保此次整治行动真查隐患实做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落实任务,迅速行动。
各部门、村(社区)及有关单位要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细化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切实从“抓责任、抓排查、抓宣传”入手,将安全监管再落实。要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纵深推进专项行动落实落细,确保早日达到预期工作目标要求。
(三)验收成果,考核问效。
各部门、村(社区)及有关单位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形成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达到整治一片、见效一片、提升一片。切实提高自救能力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与镇纪委将对整治结果,进行专项督查检查,对久督不改、改而不彻底以及引发安全事故的,要全面追查主体、将对部门、村(社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依法依规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