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台镇2025年农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农村安全事故的分类
(一)农机交通安全事故
(二)农业机械生产安全事故
二、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镇政府设立农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力量处理农机安全事故,统一指挥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二)负责对农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
(三)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和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的工作。
(四)及时向上级报告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上级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工作,组织指挥施救工作。
三、报告与现场保护
本行政区域发生农机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村、企事业单位、事故知情者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等信息报告乡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农机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事故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和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救护工作,力争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要移动现场物件的,派出所应当做标记,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痕迹、物证。
四、应急处理
农机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现场人员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措施。事故单位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为了有效处置农机安全事故,各有关职能部门应急抢险救援分工如下:
(一)党政办:协助政府领导做好事故上报等有关工作。
(二)应急办:根据领导指示,做好情况通报,协调事故处理对外发布信息。
(三)派出所:具体负责现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保卫、防火、道路交通管制及对事故重大责任嫌疑人实现监控等工作。
(四)民政办: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交通农机安全事故的抢险施救工作,负责其他农机安全事故抢险施救人员器材、物资的运输工作。
(五)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维护现场,报告镇政府和主管部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整理资料,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善后工作。
(六)卫生院:具体负责伤员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急性中毒事故的抢救工作,并负责其他农机安全事故处理中的医护人员、医疗设备、药品的组织和医疗救护指挥、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通报人员的抢救与疫情的控制情况。
(七)凡属云台镇境内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收到农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时,应立即派出救援队伍、调运救援设备、物资、并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救援工作。
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要积极做好处理农机安全事故的准备工作,预备好进行抢险救险施救的设备、设施。并制定出适合本区域、本行业、本单位农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实施细则,切实做好农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五、应急救援电话
镇政府:0827-6810081
派出所:0827-6810329
云台卫生院:13981671094
澌滩卫生院:8688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