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山镇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联勤联调“大调解”机制
为加强元山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重新明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职责、人员及工作安排。各村(居)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要切实发挥作用,尽责完成目标任务,确保我镇不发生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一、工作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管安全、管项目必管安全”的原则,各班子成员负责各联系村、各分管业务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各联村干部和业务人员负主要责任,各村(居)党组织书记负直接责任。
(一)认真学习交通法律法规,熟练掌握交通安全自我保护和防范知识,配合协助交通管理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经常化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
(二)负责对辖区内的机动车车主和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提醒,制止超员超速超载等行为;
(三)定期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逐级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整改落实;
(四)警示、劝导和举报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完成日常交通劝导任务,教育和纠正群众不良交通行为方式;
(五)积极参加文明交通服务活动,积极配合辖区交警定期开展交通秩序检查和整顿;
(六)做好各种交通劝导登记和记录工作,登记上路执勤检查规范化登记表。
二、机构组成
为加强农村道路安全工作,成立镇农村道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敏 镇党委书记
李 刚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罗一凡 副镇长
成 员:杨志明(派出所所长)
李勇平(应急负责人)
杨 霞(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刘金源(交管负责人)
杨 华(农技负责人)
文 雷(元山中学校长)
王东旭(元山小学校长)
赵家平(张公小学校长)
王守琴(元山卫生院院长)
钱均国(元山社区场镇管理办公室主任)
何学旭(张公社区场镇管理办公室主任)
杨凯霖(元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各村(居)党组织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场所设在综合执法办公室,杨飞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主要日常事务,李勇平、王杰协助做好办公室工作。并明确了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员,负责检查做好各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所有工作,各村(社区)明确交通劝导员,主要做好交通劝导、APP录入以及台账的建立。
各村(社区)农村道路安全检查员和劝导员名单。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员:
张公社区 胡耀予同志
元山社区 池云峰同志
插旗山村 李 申同志
寿南山村 陈川平同志
复 兴 村 罗 鹏同志
新 兴 村 王永平同志
长 城 村 巨建华同志
长 岗 村 崔建平同志
通 木 村 钱 俊同志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
张公社区 何学旭、贾仕军同志
元山社区 秦 军、秦欢平同志
插旗山村 李 申、李 凤同志
寿南山村 陈川平、苟国文同志
通 木 村 钱 俊、巨晓林同志
新 兴 村 王相霖同志
复 兴 村 罗茂林同志
长 城 村 巨建华同志
长 岗 村 罗 飞同志
三、办公场所
农村道路交通劝导站使用各村(社区)独立办公室作为办公地点,镇劝导站设在元山中学斜对面20米处。
四、考核制度
1.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考核工作在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镇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采取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村“两委”参照镇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考评办法,制定本村、社区考核细则和奖惩标准,年终进行考核,并表彰奖励。
3.镇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根据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状况和社会化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对考评办法进行完善、调整、修改。
4.镇政府道路交通安全会议根据考评结果,按照考评分值由高至低,确定考核评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考评分值进行排序,排名靠前的进行实质奖励、鼓励、排名靠后的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