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李平、王大跃建房的批复
2025-01-23 17:04
来源: 元山镇人民政府
经元山镇党委会议审批决定,同意旗山村居民李平、新兴村居民王大跃2农户合计人口10人,占用宅基地300平方米在异址修建房屋(名册见附件)。请各级部门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和宅基地审批政策、住房建设管理规定的要求,严禁占用耕地及基本农田,督促农户依法依规修建房屋。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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