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头山管委会2025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认真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省、市、县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的要求,结合佛头山管委会辖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辖区范围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指 挥 长:杨海波 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郑浩云 党委副书记、主任
刘 俊 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成 员:党政办公室、产业发展股、社会事务股、治安安全股、社会事务股、计财股、景区管理股等股室负责人,各社区居委会支部书记、主任,副书记。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产业发展股,由刘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苟良川具体做好业务工作。联系电话:13795931545
(一)应急指挥部的职责
1.随时掌握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并及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并向各有关单位通报。
2.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单位的联络和协调工作。
3.启动预案并组织实施。
(二)应急分队的职责
1.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安排,及时赶赴现场参与抢险救援。
2.及时向指挥部通报现场情况,处理现场各种应急工作。
(三)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
1.指挥长:杨海波
负责主持辖区内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工作。
2.副指挥长:郑浩云
协助指挥长负责辖区内抢险救援工作,指挥长缺席时履行指挥长职责。
3.副指挥长:刘俊
协助指挥长负责辖区内抢险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受损市政工程修复维护,落实抢险救灾安全监管,及时向指挥部通报有关情况。
4.党政办公室
负责收集、分析灾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情况,传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负责与上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机构保持联系,协调管委会的应急抢险工作,负责灾情及抢险救灾工作的信息发布。负责做好网络舆情处置等相关工作。
5.社会事务股
负责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妥善安置救济灾民,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6.治安安全股
负责组织受灾人员疏散并转移到安全地带,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做好灾区社会治安保障工作,打击蓄意扩大传播地质灾害险情的违法行为;防止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发生,迅速疏导交通,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7.产业发展股
负责组织开展灾害和险情地区的各类工程设施排查,组织修复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的工程设施。组织力量抢修因灾损坏的交通公路设施,保障道路通畅,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标志,警示车辆和行人通行安全。负责灾区企业的生产安全,并指导、监督灾区迅速恢复生产。
8.各社区书记、主任,副书记
负责本辖区的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具体工作,发生灾情险情后,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转移疏散受危胁区域居民到安全地带,临时妥善处理好受灾群众生产生活。
9.管委会其他领导、工作人员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参与抢险、救助工作。
三、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地质灾害发生后由灾害点所在社区15分钟内向佛头山管委会、同州自然和规划所报告,管委会、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在30分钟内向县人民政府突发地质灾害指挥部报告。立即组织灾民撤离到安全地点,迅速成立群测、群防监测小组,防止造成更大的损失,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及相关部门人员应迅速前往灾区调查灾情,及时提出抢险救援的建议和方案,应急指挥部在30分钟向上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协调组织各有关部门做出抢险救援的具体安排。
四、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讯保障
由灾害发生地的社区利用广播、敲锣、电话和人工发布紧急通知等形式,发出预警信号并派专人对地质灾害点进行24小时值班监测,用电话(或人工)每1小时要向管委会应急指挥部报告一次地质灾害的动态变化情况,并在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志。
五、人员撤离、医疗救治、疫病控制
1.人员撤离。转移路线由灾害发生地所在的社区组织人员向灾害滑动、滑坡方向的两侧安全地带疏散转移,在附近的安全地带进行临时安置或搭建帐篷。
2.医疗救治、疫病控制。地质灾害发生时辖区内的医院在30分钟内组织人员、药品前往灾区救治伤病人员,同时,将具体情况向县卫健局报告,控制可能发生的疫情。若发生疫情应迅速向应急指挥部及卫健部门紧急报告。
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辖区相关股室、各社区必须高度重视,加强横向联系,相互协调,密切配合,互通情报,及时掌握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在管委会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