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职能简介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订全县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全县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二是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大气、水体、土壤、噪声、辐射、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法律和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三是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向县政府提出新建的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区审查、审批建议;四是指导和协调解决县内各乡镇、各部门以及跨乡镇、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指导协调各乡镇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和预警工作;协调县内各乡镇间的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协调县内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五是监督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各类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审核县内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县环境状况公报,参与编制全县可持续发展纲要;六是负责环境投资管理工作。提出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和缓减免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全县循环经济和环境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七是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工作;组织实施或受县政府委托实施污染源限期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八是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管理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并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管理县内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九是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制定全县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实施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十是参与协调县内重要环境保护对外活动;管理全县环境保护对外经济合作;协调与履约有关的利用外资项目;十一是负责全县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参与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对全县放射性污染、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对核材料的管制实施安全监督;十二是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普及环境科学和环境法律知识;协同县有关部门开展环境教育和社会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十三是负责环境保护队伍(含下属事业单位)建设、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县环境保护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十四是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十五是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2020年重点工作
一是力争开云体育足球官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创新实践基地创建并通过生态环境部命名;二是到2020年底全县50%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并开展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自查评估工作;三是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分类分级管理,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实行环评豁免;四是2020年PM2.5年均浓度小于31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率不小于95%;五是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开展已建成乡镇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检查,督促各地加快乡镇污水处理站建设;六是国考断面水质达到III类及以上标准,国控监测断面达标率达100%。;完成跨省-市-县界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建设;七是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工作;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比例高于90%,地表水断面水质III类及以上达标率100%,不得出现劣V类水体。八是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五大专项行动”,扎实做好扬尘、秸秆等“五烧”、餐饮油烟管控,按要求完成“散乱污”企业、砖瓦窑企业和城区污水直排口整治;九是完成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问题和长江经济带自查问题2020年整改任务;完成中央、省、市转交办重点环境信访件的办理;十是围绕建设“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和成渝双城经济圈规划,包装储备1批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完成省市下达的项目储备任务,完成2020年度省、市下达的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投资建设任务;十一是完成非煤矿山、尾矿库、煤(铁)矿生态环境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十二是严守生态红线,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在生态环境敏感区域,不出现新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强化对辖区内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管;严把环境准入关,辖区内不得引进不符合我市产业规划和政策的高污染、高能耗企业;严格环境风险防控,确保辖区内不发生较大以上生态破坏和生态环境污染事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预算包括: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本级预算及下属事业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开云体育足球官网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其他事业单位2个(开云体育足球官网环境监测站、开云体育足球官网环境应急和信访处理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677.9654万元,支出预算总额为677.9654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额各增加34.4693万元,增加5.4%,主要原因是:年度增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等工作任务。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年收入预算合计677.96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7.965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年支出预算合计677.96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8.3654万元,占76.46%;项目支出159.6万元,占23.5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77.9654万元,与 2019 年相比,增加34.4693万元,增加 5.4 %,主要原因是:年度增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等工作任务。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7.965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14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940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76.2823万元,农林水支出9.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77.9654万元,与 2019年相比,增加34.4693万元,增加5.4 %,主要原因是:年度增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的工作任务。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1425万元,占8.28%;卫生健康支出35.9406万元,占5.3%;节能环保支出576.2823万元,占85%,农林水支出9.6万元,占1.4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节能环保支出(类)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为426.28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等。
2.节能环保支出(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为15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业务工作等。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项)、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为35.940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等。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为56.142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和就业支出等。
6农林水支出(类)其他扶贫支出(项)。2020年预算为9.6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工作支出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8.36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0.03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用经费68.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考察调研、交流学习等公务活动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相比,减少37.5%,主要原因是坚持量入为出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等。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 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与2019年预算经费持平。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8.33万元,比2019年减少6.12万元,减少8.22%,主要原因:坚持量入为出和厉行节约原则。
(二)政府采购计划情况
2020年度,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计划预算总额26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监测设备采购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大型设备固定资产。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0年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同时本级专项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指**机关工勤(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养老支出(项):反应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基本支出:指机构编制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机构编制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6-1.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