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安全风险会商研判分析
一、典型事故案例
(一)陕西省榆林市“12·7”较大液化天然气泄漏事故。2013年 12 月 7 日,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上盐湾镇一所在建 LNG 加气站发生液化天然气泄漏事故,造成 4 人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一辆运气车通过输送管道给加气站的储气罐输气时,发生液化天然气泄漏,前后有 7 人在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罐内修复,其中 4 人窒息身亡。
(二)江苏省常州市春江公司“12·26”较大爆炸事故。2004年 12 月 26 日,江苏省常州市春江公司生产车间反应釜在进行化学品试验过程中反应釜突然爆炸,造成 3 人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试验人员和操作工未掌握生产工艺及相应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盲目蛮干,自定操作参数和操作条件进行中试生产,造成釜内气相物质和体积不稳定,大量气体从气相管道快速排出,气体流速加快,产生静电火花而引发爆炸。
(三)江苏徐州天安化工有限公司“12·31”较大中毒事故。2019 年 12 月 31 日,江苏省徐州天安化工有限公司承包商重庆华为液化空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人员在脱硫塔内维修作业时,发生 5 名施工人员中毒事故,其中 3 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402 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在进行脱硫塔检修作业时,未按规定制定合理可靠的工艺处置和隔离方案,盲目排放脱硫液造成液封失效,憋压在循环槽上部空间的煤气冲破液封进入塔内,造成塔内作业人员中毒。
(四)烟花爆竹事故案例。2010 年 12 月 5 日,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龙潭镇梓坪村白凤组李余生家因非法生产爆竹引起爆炸,造成 3 人死亡。2010 年 12 月 11 日,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商店镇驻地沿街“大众淋浴”发生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 8 人死亡、6 人受伤。2013 年 12 月 26 日,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新圩镇船添村长印下,发生一起民居非法存放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 6 人死亡、3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238.6 万元。
二、主要安全风险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环节。临近年底,危险化学品企业为完成年度指标计划赶进度、赶工期、抢产量、超负荷,且受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设备设施超负荷运行易出现异常,增大发生事故的风险。冬季天气寒冷,人体灵活度降低,穿着衣物较多,易出现员工不按操作规程操作设备或误操作,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处置不及时等引发事故。员工超负荷使用取暖设备,违规携带电暖器、暖风机等取暖设备或火种进入防火防爆区、仓库等,易引发事故。干燥条件下,人体、设备和设施易积聚静电,燃爆风险增大。冬季昼夜温差大,管线、阀门、法兰密封部、焊缝处等受热胀冷缩影响易发生破裂引发物料泄漏,作业场所因通风不畅导致有毒有害气体聚集,容易发生中毒窒息事故。巡检人员夜间不按时巡检、中控人员睡岗,不能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作出针对性应急处置,易导致生产失控引发事故,安全生产风险高。进入受限空间进行检查、维修等工作时,对作业过程引发的动态风险辨识不到位,未严格办理作业票,未认真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未规范佩戴空气呼吸器等劳动防护用品违规开展作业,易引发中毒窒息事故,安全风险高。
(二)危险货物运输环节。进入 12 月份,低温雨雪冰冻重雾天气的频发,导致道路湿滑结冰,能见度降低,加之当前道路运输任务繁重,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车辆侧滑(翻)现象时有发生,危险化学品的道路运输安全风险显著增大,易引发危险化学品泄漏、燃爆事故。
(三)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环节。12 月烟花爆竹行业进入销售旺季,部分经营批发企业和零售店开始大量囤货,可能存在超量储存、异地储存、违规堆放、超范围经营、储存场所不规范、“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现象;受利益驱动,外地非法产品和不合格产品可能流入销售市场。运输车辆无资质,运输过程中发生挤压、碰撞,易引发燃烧爆炸事故。
三、重点工作提示
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复杂性,保持高度警醒,以省外 12 月发生过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为鉴,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摆在突出位置,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一)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一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安全风险研判,切实做好冬季防凝、防冻、防滑、防静电、应急处置等安全措施。加大重点设施、部位巡查检查频次和力度,确保生产设备设施、各类安全附件、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报警联锁、视频监控等安全设施有效投用。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避免盲目施救导致事故后果扩大。二要压实部门监管责任。要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充分应用“四不两直”、专家指导服务等手段,对辖区重点企业进行督导检查,严防漏管失控。要充分利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平台,加强线上巡查抽查,强化重大危险源管控,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对烟花爆竹存储、运输、经营、燃放等重点环节开展执法检查,继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二)强化特殊作业安全管控。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特殊作业的安全宣传教育,及时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与安全宣贯提醒,真正增强特殊作业的安全意识、常识与自觉。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特殊作业的安全监管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规范落实特殊作业前审批、安全教育、安全交底、个体防护、现场监护、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等工作要求。
(三)加强危险货物运输环节监管。要加强低温雨雪天气下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做好冬季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车辆维护保养检查,确保车辆性能完好有效;加强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教育培训,特别是雨雪天气、道路结冰等情况的安全行驶和应急处置培训,提升相关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落实发货和装载查验制度,在装载危险化学品前查验承运单位车辆资质、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检查车辆及罐体、警示灯具和标志的完好性,严禁超载、混装。
(四)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力度。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完成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全覆盖检查,要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对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强化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对禁燃区内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进行常态化巡查管控,提倡文明燃放,遏制安全事故,减少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