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每例5000元。
政策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8〕70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川发改价格〔2019〕240号。
资金管理方式:缴入地方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