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体育足球官网文化旅游体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全县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文化旅游体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各旅游企事业单位,有关行业组织,局机关相关股室:
现将《2025年全县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开云体育足球官网文化旅游体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5年3月7日
2025年全县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依法整治县域旅游市场乱象,切实规范全县旅游市场秩序,维护平昌旅游良好形象,推动全县旅游业健康发展,根据2025年全省、全市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综合治理”原则,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和惩防并举、整体联动和综合治理,以整治旅行社组织“不合理低价游”、旅游购物场所违法经营、导游违规执业为重点,开展全县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着力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努力营造安全有序、文明优质的旅游环境,持续推进我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二、时间安排
2025年3月上旬至12月上旬,为期9个月。
三、整治重点
(一)严查旅行社组织“不合理低价游”行为
1.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对旅游产品或服务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购买“不合理低价游”产品,未使用合格供应商等违法违规行为;
2.与无合法资质的个人或机构相互勾结,散发“不合理低价游”宣传单,诱导消费者购买“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3.以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旅游赠礼品等名义,或者以康养活动、避暑游、旅居活动等形式招徕、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团队的违法违规行为;
4.不落实“一团一报”制度,不与旅游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不规范、签订虚假合同或阴阳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合同,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降低服务标准,暗中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违法违规行为;
5.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通过欺骗、胁迫、诱导等方式,促使旅游者进行消费,变相实施“不合理低价游”的违法违规行为;
6.不依法向导游支付劳动报酬,违规收取导游押金、管理费或其他费用,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或者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等侵害导游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查导游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7.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或取得导游证未接受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
8.导游在带团过程中向旅游者夸大高原缺氧危害,兜售预防高原反应、高原医疗保健药品,以政府帮扶、乡村振兴、支持地震灾区或民族地区建设为名,欺骗诱导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9.导游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增减旅游项目,中止导游服务活动,恶意甩团、甩客,未按照旅游合同约定或行业服务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
10.导游与饭店、景区、医疗机构、购物场所和文艺演出场所等经营者串通,强迫、欺骗或诱导旅游者消费,收受回扣和商业贿赂的违法违规行为;
11.导游以旅游产品价格低为借口,通过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12.导游未按照电子行程单的安排,随意变更旅游团队人员、行程安排,压缩景区游览时间,增加购物次数、自费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查旅游购物场所违法经营行为
13.经营金银饰品、珠宝玉器、中药材、土特产等商品以次充好、以假冒真、价格欺诈、磨粉增量、缺斤少两等违法违规行为;
14.使用未经检定或超出检定周期计量器具、不明码标价、标注误导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
15.诱导、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消费,围追兜售、讽刺或辱骂旅游者、“药托”“医托”、商业贿赂、给付旅行社或驾导人员返利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健全综合监管机制。逗硬落实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的通知》(巴府办发〔2022〕31号)、《巴中市文化旅游体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暂行)的通知》(巴文旅体安委〔2024〕1号)、巴中市文化旅游和体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关于加强旅游景区及沿线涉旅服务业综合监管的通知》(巴文旅体安专委〔2024〕3号)等文件规定,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联合会商、联合约谈、联合执法等制度机制,对全县文广体旅场所及相关业务工作进行监管和服务指导,形成专项整治合力。
2.建立区域协调机制。加强与市内相关区(县)文广体旅部门协调联动,强化旅游团队组织运行前端、中端、末端全链条监管。创新旅游投诉处理机制,加强投诉受理专业力量,畅通投诉受理渠道,建立区域投诉举报信息共享、快速分办、理赔调解、协作办案、舆情协办等制度机制,确保旅游投诉举报快捷高效处置。
3.实施舆情处置“四快”机制。坚持“快监测”,提高第一时间发现能力;组织“快核实”,一经发现负面舆情迅速协调联动核实情况;确保“快处置”,协调联动各方迅速将纠纷调解到位、问题处置到位;实行“快公开”,根据应对需要迅速公开事件真相和处理结果,回应社会关切。
(二)强化监管执法力度
4.强化合同执行监管。市场监管部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组织对旅游合同模板中旅游行程单约定的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等旅游接待和服务标准、费用明细,购物场所及停留时间,另行付费项目等旅游者关注事项进行重点标注,提示旅游者重点关注监督。具备条件的,开发实施技术监管措施,强化旅游合同执行过程监管。
5.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加强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旅行社、导游违法违规行为,协调联动其他执法力量查处涉旅游购物场所违法违规行为。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导游证。
6.公布旅游投诉排名。每月收集汇总全县旅行社投诉情况并进行排名,将投诉量居前的旅行社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综合运用行政约谈、行政指导、游客满意度调查等手段强化事中监管,组织执法监管力量对其当月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后期,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市文广体旅局相关要求对投诉排名情况进行公布。
7.加强经营信用监管。积极探索创新行业自律管理惩戒措施,坚持“应认定尽认定”,对达到条件的旅游市场失信主体,依法录入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进行失信主体认定,增强信用监管震慑力。
8.培训重点监管对象。专项整治期间,文旅主管部门将至少每3个月举办一次重点监管对象培训班,集中组织投诉量居前和受到行政处罚的旅行社和导游,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及原因,针对性授课培训,着力提升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规范执业意识。
(三)提升行业服务质量
9.加大行业自律管理。旅游协会、旅行社协会等相关行业组织要及时研究发布辖区内重点旅游线路参考价目等消费提示。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旅游行业组织在劳动节、国庆节、春节等法定假期放假前,以及各类大型消费促进活动举行前,发布行业自律、守法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倡议书,督促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强化行业自身监督约束。
10.强化旅游消费引导。文旅部门公布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电话,受理投诉举报,提供咨询服务,引导旅游者理性消费、理性维权。采用发短信等多种方式,提醒外来旅游者“防坑”“防骗”,引导旅游者查询旅游线路参考价目、谨慎签订旅游合同、关注目的地天气和行程安全、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不前往未开发开放区域、缺乏安全保障的区域、私设景点进行探险、穿越、露营、游玩。消费场所要公示本企业(单位)投诉举报电话、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11.组织宣传扩大影响。加强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扩大声势、形成震慑、浓厚氛围;组织媒体发布一批典型案例,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一批销售纯玩旅游线路和品质产品,信誉良好、优质服务的旅行社和导游人员,树立正面典型。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全县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由县文化旅游体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统筹协调,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各涉旅镇(A级旅游景区)要制定实施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分解任务到人,周密部署推进,确保查问题有清单、抓整改有时限,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强化部门协作。组织跨部门“用兵”,对文旅市场开展“体验式”暗访和联合检查,加强舆情监测和专项整治行动调度。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重点部门执法协作,互派执法力量开展暗查暗访,深入查找线索,严厉打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县级相关部门、涉旅镇(A级旅游景区)从3月起,每月底前反馈当月工作推进情况(含专项整治行动检查人次和家次、违法违规经营线索清单、实施行政处罚和督促整改情况、创新做法等)至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工作总结分别于2025年3月30日前、12月30日前反馈至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市场管理股。
附件:全县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情况台账
全县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情况台账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25年 月 日 填报人员: 联系电话:
月度 |
单位 |
检查家次(人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家数或人数 |
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清单及行政处罚和督促整改情况 |
培训情况 |
发布倡议书次数 |
宣传情况 |
其他做法(可另外附页专门写)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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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 |
旅游购物场所 |
导游执业 (人次) |
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单位(人员)名称 |
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具体描述 |
实施行政处罚情况(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吊销许可证件等) |
整改时限 |
完成整改 |
培训班次数 |
培训企业家次 |
培训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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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家次 |
存在问题线索家数 |
检查家次 |
存在问题线索家数 |
检查人次 |
存在问题人数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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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
示例 |
5 |
1 |
3 |
1 |
4 |
1 |
**旅行社 |
1. |
警告 |
2025年3月10日 |
否 |
1 |
3 |
10 |
1 |
通过**发布**信息**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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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5年3月15日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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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产店 |
1. |
罚款**元 |
2025年3月20日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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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 |
1. |
警告 |
立即整改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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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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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 |
5 |
1 |
3 |
1 |
4 |
1 |
3 |
4 |
警告2家,罚款1家 |
2 |
2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