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025-05-30 16:18
来源: 开云体育足球官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序号 | 部门 | 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政策依据 | 资金管理方式 |
六 | 住建 | ||||
17.污水处理费 | 县城区:居民用水0.85元/吨,非居民及特种行业用水1.26元/吨。 除城区外:未投入运行前:居民生活用水每吨0.4元,非居民生活用水0.6元; 建成投入运行时:居民生活用水0.85元/吨,非居民及特种行业用水1.20元/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四川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川财综〔2015〕4号,川发改价格〔2015〕345号,平发改〔2017〕6号 | 缴入地方国库 | ||
18.生活垃圾处理费 | 居民生活用水每吨代征收0.5元,不计入阶梯价格,其他类别用书每吨征收0.6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发〔2011〕9号,计价格〔2002〕872号,财税〔2021〕8号,川税发〔2021〕28号,平发改〔2020〕155号 | 缴入地方国库 | ||
19.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 目前未收费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川财综〔2012〕2号,川发改价格〔2018〕332号,国办发〔2020〕27号 | 缴入地方国库 | ||
注:1.标注“★”号的为省级批准设立收费项目,其余收费项目均为国家批准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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