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
根据《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3〕75号),经研究下达你单位资金2460万元,请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该项资金支出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关科目。
此项资金由社保股拨付或此项资金追加到一体化支付平台。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