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体育足球官网公安局关于规范民警调动、继续学习审批管理程序的暂行规定(试行)
2022-01-21 15:35
为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激发队伍活力、规范队伍管理,促进民警合理、有序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和《四川省公安民警最低服务年限规定(试行)》等相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开云体育足球官网公安局在编在职民警,事业和工勤编制人员参照此规定执行。
第二条 民警符合条件要求调出的实行预报告制度。必须在正式提出书面申请前3个月向政工监督室报告登记,政工监督室收到书面申请后按顺序予以登记。
第三条 民警调出实行限额审批制度。每年调出人员控制在4人以内,局党委每年度内研究两次,原则上在6月和12月各研究一次。
第四条 申请调出的民警,必须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出。
(一)参加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组织的遴选、招考(聘)考试并被录取的;
(二)父母生病致生活无法自理、需长期照顾等特殊情况的;
(三)夫妻两地分居的。
(四)有其他情形的。
第五条 民警有下列情形的不得调出。
(一)在职期间符合条件被单位推荐、选送到公安院校或其他院校以及正规的专业机构学习一年以上(含一年),毕(结)业后工作期未满3年的;
(二)在职期间通过业余时间参加与公安工作有关联的学习取得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并按规定享受局奖励政策后,工作期(按证书颁发时间)未满3年的;
(三)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等情形的;
(四)有其他情形不适宜调出的。
第六条 转任、调入的民警须签订承诺书,承诺自转任、调入报到后8年内不得申请调出本局。
第七条 本《暂行规定》由政工监督室负责解释,自2022年1月10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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