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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份全县灾害事故综合风险分析报告

2025-02-06 10:11
 来源: 开云体育足球官网应急管理局

近日,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对2月全县自然灾害及安全风险进行了会商研判,形成了《2月份全县灾害事故综合风险分析报告》。

一、1月份自然灾害及安全事故(事件)发生情况

(一)自然灾害发生情况。1月未发生自然灾害。

(二)安全事故(事件)发生情况。1月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2月份气候趋势预测

据县气象局预测,2月我县平均气温8.0~9.0℃,较常年同期偏高0.5~1.0℃。2月我县总降水量14~17mm,较常年同期偏少1~2成。

2月主要天气过程:14~17日,小雨;21~24日,小雨。

三、2月份主要致灾因子(灾种)

根据气象数据和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预测,我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等级为中风险,需重点防范的致灾因子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地质灾害和森林火险。各部门需加强预警信息发布,及时提醒社会公众,积极做好各类自然灾害的风险防范与应对工作。

(一)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计2月,高山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概率上升,可能导致道路能见度低、湿滑结冰、供电设施积雪或结冰,给交通运输、户外出行、电力输送、通讯设施等造成不利影响。

(二)地质灾害。根据历史同期地质灾害发生记录,本月属地质灾害低发期,总体风险较低,但要防范局地强降雨、持续性降雨及人类工程活动引发滑坡、崩塌等灾害风险。

(三)森林火险。冬春季节空气干燥,气温比同期偏高、降水量较常年偏少,树木落叶进程和荒草风干程度加剧,林区细小可燃物大量累积,加之元宵节前仍有祭祀活动,天气增暖户外活动增加,野外用火增多,森林火险等级较高。

四、2月自然灾害及安全风险综合分析

2月份共有2次降雨过程,雨量较小,高山地区有雨夹雪,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等级中等,主要致灾因子为森林火灾和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尤其需要加强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各类次生灾害风险。文化体育活动、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上升。

(一)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据气象预测,本月降雨总体较少,但仍需防范高山、丘陵地区,受低温气候带来的影响,极易形成大雾、雨雪、低温冰冻等气象灾害。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供电、供水、供气设施的巡查、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处理供电线路、水管和燃气管道的隐患问题,防止因低温冰冻导致停电、停水、停气。

(二)地质灾害防范。据气象预测,本月降雨总体较少,但仍需关注个别降雨量较大的区域地质灾害成灾风险;在建工程不当开挖、防护措施不到位,易引发工程地质灾害。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风险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强化巡查监测,一旦发现险情,及时预警,刚性执行“三避让”“三个紧急撤离”果断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让;按照“管行业必管地灾”要求,在建工程行业主管部门、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应加强监管和防灾措施落实,严密防范在建工程领域地质灾害。

(三)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冬季团雾、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易发多发,高海拔区域可能会受到影响,导致道路湿滑、结冰积雪,车辆通行受阻,增加侧滑、侧翻等事故风险。元宵节前返乡、返岗高峰,务工流、学生流、旅游流多种因素叠加,道路事故风险增加;农村地区赶集庙会、走亲访友、旅游出行增多,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现象多发,需加强春运车辆的安全监管;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强群众安全出行、文明出行宣传劝导;强化企业源头安全管理,加强客货运输企业、车站安全检查,有针对性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四)森林火灾安全防范。2月份空气湿度低,雨水减少,植被含水量少,部分针叶林等易燃植被分布较广,枯枝落叶可燃物更易燃烧,森林火险等级较高;要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针对重点时段、重要场所、重点人群开展防火集中宣传活动;要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实现隐患“动态清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升预警监测能力,建设并完善森林火灾预防和指挥调度系统,适时开展森林火险形势研判、会商和预报,及时处置调度森林火情。

(五)城乡消防安全防范。2月,外出务工人员增多,需加强宣传做到人走断电、断气,严防电气火灾的发生。节后各企业复工复产增多,需加强动火管理,作业前及时清理周边易燃物,特别是高处动火,需在下方设置阻燃毯、封堵孔洞等防止火花溅落措施,作业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落实作业监护,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设备有效,严防火灾事故。冬季,用气量增加,燃气使用单位需使用合格的灶瓶阀,安装燃气报警器,加强燃气管道巡检维护,防止管道占压,防范冻裂老化破损导致燃气泄漏。冬季保供压力大,燃气场站需强化压力、温度、流量等监控装置以及燃气管道、设施维护保养,高风险作业严格制定作业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严防燃气泄漏引发爆炸、火灾事故。

(六)文化旅游安全防范。元宵节前,在景区入口、狭窄通道、观景平台等区域容易造成人员聚集,增加踩踏事故风险;随着游客出行量的增加,交通压力增大,可能出现交通拥堵,高山道路可能因积雪、结冰等情况变得湿滑,多种因素叠加会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许多文化旅游场所会举办各类庆祝活动,庙会、灯会等活动,往往会使用大量的照明、装饰用电设备,且人员密集,容易引发火灾;一些仿古建筑景区,建(构)筑物多为木质结构,消防设施相对薄弱,火灾隐患更为突出。文化广播体育和旅游部门要提前制定交通疏导预案,增加重点路段的人员部署,加强交通指挥和疏导;督促各文旅公司加强停车场管理,合理规划停车区域,确保车辆停放有序,避免因停车混乱引发交通堵塞;对易积雪、结冰的道路及时进行除雪除冰作业,并设置警示标志,提醒驾驶员减速慢行;要严格落实文化旅游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加强对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严禁私拉乱接,防止过载用电。仿古建筑景区,要增加消防巡查频次,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识和疏散指示标志,组织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提高火灾应急处置能力,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七)重点行业领域作业风险。

1.商贸流通领域。节日期间商场、市场,为了营造节日气氛,随意张贴悬挂宣传条幅、海报,遮挡消防栓、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备足的货源占用“生命通道”,可能造成消防安全隐患;商贸企业电气设备存在线路老化、过热、过载可能导致火灾事故发生;各镇各相关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开展消防安全自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阻,电气线路是否存在老化、私拉乱接、过载等问题,对发现的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2.烟花爆竹安全。元宵节前,部分商家或个人可能为追求利益,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可能为了满足节日需求超量、超范围储存烟花爆竹,极易引发事故,威胁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在化粪池、污水池、厂房库房、森林、文物保护单位等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将点燃的烟花爆竹向人群、草垛、输油(气)管、下水道、窨井等易燃物聚集区域抛掷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安全风险较高。各镇和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意识和合规经营的自觉性;重点打击非法违法销售、超量、超范围储存等非法违法行为;组织责任单位及相关人员对辖区重点乡镇、重点区域、重要时段进行暗访、抽查,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隐患。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知识和禁放规定;在允许燃放的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和燃放指导标识,告知市民正确的燃放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提醒市民选择安全地点燃放,避免火星溅落引发火灾;强化禁放区域的管控,并安排专人巡查,严厉查处禁放区域内的烟花爆竹燃放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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